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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2024年12315热线运行情况的数据分析
2024年市12315热线共受理业务76796件,同比增长6%,日均受理约210件。其中,咨询58193件(包含表扬1件,非市场监管系统咨询23137件),回复率100%;投诉13609件,办结13059件,办结率96%;举报4993件,办结4847件,办结率97%。咨询同比增长2.3%,投诉同比增长14%,举报同比增长2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42万元。现将全市12315热线运行情况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18602件,占总数的24%,办结17906件,办结率96%。具体情况如下:
二、业务受理工作分析
(一)投诉情况
全年受理投诉13609件,占总数的18%,其中商品类投诉8076件,服务类投诉5533件。
1.商品类投诉8076件,占投诉量的59%。商品类投诉位列前五的是食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药品、家用电器。上述投诉类别分别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9%、11%、7%、5%、5%。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食品的投诉315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9%。其中普通食品2063件、酒和饮料489件、食用农产品460件。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失效变质的食品;虚假宣传,误解的宣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食品中有异物或食品添加剂;未明码标价,多收价款;菜市场缺斤少两;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
(2)受理服装、鞋帽的投诉866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11%,其中衣服625件,鞋子239件,帽子2件。投诉的主要问题有衣服上有污渍,破损、掉色;毛衫类衣服出现起球、脱线、缩水等质量问题纠纷;鞋面脱胶、开裂、掉色、不合脚,价格差异等退换货纠纷;网购商家发货不及时,收到的货物与实际不符退换货纠纷。
(3)受理家居用品的投诉599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7%,其中家具185件,日杂用品123件,厨房用品102件,眼镜48件。集中反映在合同纠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三个方面,消费者交付定/订金后,商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送货或消费者收到的货品与约定不符;家具质量问题,如刚买的家具出现开裂、掉漆等现象;售后安装服务不到位,迟迟没有相关人员前来安装;在承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期内出现问题,销售者拒不履行责任等问题。
(4)受理药品的投诉442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5%,投诉问题反映在网购药品没有外包装、说明书,批准文号,怀疑是假药;进口药品没有中文标签;收到的药品与下单药品不符;品牌或者药效与店铺的描述不符等问题。
(5)受理家用电器投诉422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5%,其中空调产品129件,家用小电器产品60件,冰箱59件。投诉反映问题较多的是空调、冰箱、以及冰激凌机不制冷售后维修纠纷,网购电熨斗、剃须刀、电插座、电直发梳、灯具、充电器风扇智能遥控器、漏油器、电吹风机、水泵等没有3C标志、无中文标识、生产厂家、合格证,怀疑是三无产品。以及风管机、净水器、热水壶退费等问题。
2.服务类投诉5533件,占投诉量的41%。服务类投诉位列前五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上述投诉类别分别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8%、14%、12%、11%、9%。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的投诉997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8%。其中餐饮服务835件,住宿服务162件,餐饮服务投诉较多的一是食物变质、不新鲜、掺杂异物等,用餐后身体不适;二是充值后,商家关门停业,退款难;三是在平台网购的就餐券,不让抵扣或者使用受限;四是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就餐后收取餐位/具费。住宿服务投诉较多的一是网上订房,退房退费纠纷;二是预订成功的房间,酒店未预留房间或酒店单方取消订单;三是酒店服务不到位,不及时解决问题;四是实际入住的房型与平台宣传的房型不一致等。
(2)受理销售服务类的投诉801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4%。其中预付卡服务493件,涉及超市、健身房、游泳馆、瑜珈馆、儿童乐园、美容院、餐饮店等领域,投诉问题集中表现在商家关门停业,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预付卡,要求退款无果;办卡时未签订正式合同,消费者因工作调动或服务效果不理想等,退卡内余额遭拒;办理的次卡,被告知已经过期;原商家转让后,新商家要求充值,才能使用原卡;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等。
(4)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类的投诉600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11%。反映较多的是培训机构不履行合同和承诺,中断培训或退出培训后剩余的费用难以退回;教育培训机构停业不予退费;部分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
(5)受理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的投诉493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9%。其中美容美发服务358件,洗浴、按摩服务135件。投诉主要问题有:商家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片面夸大美容产品或服务的效果;在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人身受到伤害;染发、烫发后达不到预期效果;多次预约项目,总是预约不上;以免费体验诱导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变相强制消费等。
(二)举报情况
全年受理举报4993件,占总数的7%,举报位列前五的是广告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商标违法行为。上述违法行为的举报分别占举报量的31%、19%、12%、10%、5%。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广告违法行为的举报1525件,占举报量的31%。主要反映商家在销售宣传中存在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还有部分则是针对对比性广告、广告数据来源无出处等内容进行举报。
2.受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966件,占举报量的19%。其中虚假宣传779件,网络不正当竞争106件,举报较多的是未经商标使用人允许,擅自使用他人商标;通过好评返现卡,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等互动行为;未经厂家授权,在平台销售厂家的药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在平台展示的专利证书,证书号早已失效等问题。
3.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举报624件,占举报量的12%。举报较多的是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等。
4.受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503件,占举报量的10%。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43件,餐饮服务环节142件,食品销售环节134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54件。举报较多的是销售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虚假标注营养成份,标签标注的事项不完整真实;食品超过保质期仍在销售;餐饮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等。
5.受理商标违法行为230件,占举报量的5%。举报较多的是产品质量问题;违反产品标识规定;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