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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主题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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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三季度12315热线运行情况的数据分析

三季度12315热线共受理业务21968件,日均受理239件,其中咨询16006件(包含非市场监管系统咨询5163件),办结率100%;表扬1件;投诉4581件,已办结4131件,办结率90%;举报1380件,已办结1279件,办结率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08万元。

关于“双减”政策,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举报195件,占投诉举报量的3%,已办结170件。关于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受理物业服务投诉举报51件,占投诉举报量的0.9%已办结48件。关于“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798件,占投诉举报量的13%,已办结735件。现将全市12315热线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三季度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5961件,占总数的27%,已办结5410件,办结率91%。具体情况如下:

二、业务受理工作分析

(一)投诉情况

三季度受理投诉4581件,占总数的21%,其中商品类投诉2849件,服务类投诉1732件。

1、商品类投诉2849件,占投诉量的62%。商品类投诉居前五的是食品、服装鞋帽、其他商品、家居用品、交通工具,上述投诉分别占商品类投诉的30%、10%、10%、9%、5%。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食品投诉86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0%,其中普通食品570件,酒和饮料121件,被投诉对象主要是超市、副食店、餐饮店、饮品店等,反映问题主要有:购买的食品、饮料,出现过期、发霉变质、有异物的情形;餐饮店提供的食物变质,混有异物;食品的标签标识不规范;商家未明码标价,或结算价格高于标价;买的水产、水果、肉类短斤少两;商家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2)受理服装、鞋帽投诉29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0%,其中服装199件,鞋子96件。主要反映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衣服起球、褪色、开线、破洞,鞋子脱胶、断底断面等,商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维修或退换货存在争议。

(3)受理其他商品投诉27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0%。主要反映在液化气罐换新价格高,液化气缺斤少两;网上购买商品,商家不发货,或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提出的售后要求,经营者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等。

(4)受理家居用品投诉26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9%。其中家具127件、日杂用品33件、厨房用品27件,主要反映产品与描述不符,有色差、货不对版或质量有问题;不按约定时间送货;在实体店买的桌子、厨房用品、行李箱、包等商品,消费者付款后反悔,要求退款等纠纷。

(5)受理交通工具投诉15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和合同以及质量方面,投诉主要涉及购车定/订金纠纷、购车合同违约、汽车维修质量不理想、无理拒绝或拖延售后维修等问题。

2、服务类投诉1732件,占投诉量的38%。服务类投诉居前五的是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其他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上述投诉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17%、15%、12%、12%、10%。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销售服务投诉29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7%,其中预付卡服务229件,投诉问题集中在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经营者转让或者关门停业,卡内余额无法正常使用,退费困难;商家承诺的退费不兑现;买的优惠券、代金券,以各种理由不让消费者使用等。

(2)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26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5%,其中餐饮服务221件、住宿服务44件,反映在餐饮店卫生环境差、食材不新鲜、食物里有异物;商家收取不合理的餐位费;预订成功的房间,酒店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加价;消费者因行程有变,不能入住发生退费纠纷。

(3)受理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投诉20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2%,其中参观游乐服务98件,健身服务80件。反映较多的是办理的健身卡、瑜伽卡、游乐卡,商家关门跑路或更换老板,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消费者退费难,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等。

(4)受理其他服务投诉20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2%,反映较多的是商家不履行承诺;购买的短视频培训课程,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费难;价格投诉等纠纷。

(5)受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6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0%,主要反映培训课程内容与宣传不符;代写代发论文,不按承诺办理退款或找各种理由扣费等问题。

(二)举报情况

三季度受理举报1380件,占总数的6%,举报居前五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上述举报违法行为分别占举报量的20%、20%、18%、10%、6%。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279件,占举报量的20%。其中虚假宣传225件、网络不正当竞争41件,举报问题集中在平台经营者使用“无添加”“滋养”“低脂”等用语,对商品或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宣传、功效承诺等;网店售出的产品未经厂家授权;有机产品未经过有机认证等行为。

2、举报广告违法行为278件,占举报量的20%。举报问题表现在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食品宣传治疗功效,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等。

3、举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42件,占举报量的18%。举报问题反映在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销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商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等。

4、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36件,占举报量的10%。其中食品销售环节40件,食品生产环节40件,餐饮服务环节35件,举报主要集中在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餐饮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方面。

5、举报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82件,占举报量的6%。举报反映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食品营养成分表与标示值不符,虚假标注;商品质量、价格欺诈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