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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主题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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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季度12315热线运行情况数据分析

一季度12315热线共受理业务14617件,日均受理162件,其中咨询9206件(包含非市场监管系统咨询1098件),办结率100%;投诉4232件,已办结3649件,办结率86%;举报1179件,已办结1055件,办结率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08万元。

关于“双减”政策,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举报241件,占投诉举报量的4%,已办结214件。关于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受理物业服务投诉举报42件,占投诉举报量的0.8%已办结34件。关于“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648件,占投诉举报量的12%,已办结539件。现将全市12315热线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一季度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举报5411件,占总数的37%,已办结4703件,办结率87%。具体情况如下:

二、业务受理工作分析

(一)投诉情况

一季度受理投诉4232件,占总数的29%,其中商品类投诉2393件,服务类投诉1839件。

1、商品类投诉2393件,占投诉量的57%。商品类投诉居前五的是食品、服装鞋帽、其他商品、家居用品、通讯产品,上述投诉分别占商品类投诉的29%、15%、7%、6%、6%。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食品投诉70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9%,其中普通食品438件,食用农产品110件,酒和饮料102件。主要反映:食品过期、不新鲜、发霉变质、有异物等;餐饮店提供的食物变质,混有异物;食品的标签标识不规范;商家未明码标价,网上购买到“三无”产品;外卖平台点的食品吃完拉肚子等问题。

(2)受理服装、鞋帽投诉360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5%,其中服装258件,鞋子100件。主要反映在有羽绒服跑毛,飞丝冒充羽绒填充等;因尺寸,开线,掉毛,起球等引起的退换货问题;鞋子脱胶,鞋底断裂等,商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维修或退换货存在争议。

(3)受理其他商品投诉16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7%。主要反映在交付定金或订金不退还;网购的流量卡使用规则与商家描述不符,网购商品商家一直不发货,网购商品标识不清,对消费者合理的修理要求采取拒绝或故意拖延的方式等纠纷。

(4)受理家居用品投诉13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其中家具48件、日杂用品18件、厨房用品16件,主要反映较多的有产品与描述不符,有色差、货不对版或质量有问题,质保期内家具问题商家不及时上门维修等;网购的清洁用品过期,商家拒绝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问题。

(5)受理通讯产品投诉139件,占商品类投诉的6%。主要反映较多的是在实体店买的手机不能享受三包服务,网上买的得不到及时售后;未成年人买手机不能退货退款等问题。

2、服务类投诉1839件,占投诉量的43%。服务类投诉居前五的是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其他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上述投诉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18%、15%、12%、11%、9%。具体情况如下:

(1)受理销售服务投诉332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8%,其中预付卡服务238件,投诉问题集中在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经营者转让或者关门停业,卡内余额无法正常使用,退费困难;商家承诺的退费不兑现;买的优惠券、代金券,以各种理由不让消费者使用等。

(2)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28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5%,其中餐饮服务240件、住宿服务45件,反映在餐饮店卫生环境差、食材不新鲜、食物里有异物;商家收取不合理的餐位费;预订酒店房型不符,消费者因行程有变,不能入住发生退费纠纷。

(3)受理其他服务投诉216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2%,反映较多的是商家不履行承诺;购买的短视频培训课程和AI课程,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退费难等纠纷。

(4)受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19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其中技能培训服务124件,高等教育服务58件,初等教育服务7件,中等教育5件。主要反映培训课程内容与宣传不符;代写代发论文,运营网店,开抖店,视频剪辑等授课引起的退费问题。

(5)受理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投诉17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9%,其中参观游乐服务77件,健身服务62件。反映较多的是办理的健身卡、瑜伽卡、游乐卡,商家关门跑路或更换老板,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消费者退费难,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等。

(二)举报情况

一季度受理举报1179件,占总数的8%,举报居前五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广告违法行为、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上述举报违法行为分别占举报量的28%、18%、14%、9%、9%。具体情况如下:

1、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328件,占举报量的28%。其中虚假宣传300件、网络不正当竞争17件,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8件。

2、举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09件,占举报量的18%。其中欺诈消费者行为111件,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38件,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冒充合格产品12件。

3、举报广告违法行为163件,占举报量的14%。其中其他广告违法行为98件,违法医疗广告23件,违法药品广告12件。

4、举报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109件,占举报量的9%。其中其他违法行为104件。

5、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06件,占举报量的9%。其中餐饮服务环节30件,食品销售环节27件,食品生产环节25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