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4-05076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4-01-17 10:51:06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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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晨希水产品店销售兽药(恩诺沙星)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鳊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3年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抽检任务中,黄石港区晨希水产品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420202MACM3UX073)销售的鳊鱼(批次:2023年8月28日)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28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聚惠分店经营的鳊鱼(批次:2023年8月28日)进行了监督抽检。2023年9月25日,执法人员收到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12023H6194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鳊鱼”中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标准指标:≤100 μg/kg,实测值:442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9月27日,本局向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聚惠分店送达了《检验报告》(№:12023H6194)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3420202486937996)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黄石港区晨希水产品店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

经调查,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聚惠分店内水产活鲜产品由黄石港区晨希水产品店承包经营,黄石港区晨希水产品店经营鳊鱼(批次:2023年8月28日)未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及被抽检批次“鳊鱼”的《检验报告》等其他合格证明文件。购进数量为2.85kg,进价14.00元/kg,抽样人员购买了1.166kg,销售价格19.2元/kg,剩下的1.69kg鳊鱼因死亡被当事人销毁,涉案货值金额为54.72元,违法所得22.39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4年1月15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2.39元;3.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22.39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未按要求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3、生产、运输或销售环节过量使用预防水产品某些疾病的兽药。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