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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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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文化宫店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武汉中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黄石文化宫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34351517XD)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烤鳕鱼片(60g/袋,2024-06-01,生产企业:青岛星海明珠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8月26日,生产企业青岛星海明珠食品有限公司收到上述鳕鱼片的NO:(2024)GJS1-01299《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GZJ24420000003432759)后,于2024年8月27日向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上述被抽检的鳕鱼片按GB2762-2022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复检不合格。当事人对复检结果无异议。

2024年8月29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手打米月饼(核桃黑芝麻味,商标:老大安里,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07-19)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经黄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手打米月饼(核桃黑芝麻味,商标:老大安里,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07-19)的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烤鳕鱼片的检验报告后,于2024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NO:(2024)GJS1-01299《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GZJ24420000003432759)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销售烤鳕鱼片,该批次烤鳕鱼片已售完。

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手打米月饼的检验报告后,于2024年9月18日对当事人依法现场检查,发现被抽检批次的手打米月饼(核桃黑芝麻味,商标:老大安里,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07-19,生产厂家:江西省富世龙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有19个,当事人现场将上述产品下架停止销售并封存在库房内。

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被抽检的烤鳕鱼片30袋,进价6.3元/袋。销售价格为9.9元/袋,已全部销售完,货值金额为297元。

当事人共购进被抽检批次的手打米月饼5公斤,进价25元/公斤,销售价格为27.6元/公斤,销售2.21公斤,损耗1.93公斤(破损),剩余0.86公斤(19个),销售金额为61元。

综上,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35元,违法所得为358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上述烤鳕鱼片和手打米月饼时,索取了供货者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了购销记录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在摊位张贴了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无涉案不合格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应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10月31日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剩余不合格手打米月饼0.86公斤(19个);
    2.没收违法所得358元;
    3.处罚款7000元。上述罚没合计7358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不规范、贮存环境控制不规范。

企业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

2.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