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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荔枝)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5年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抽检任务中,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4DKX7XXC)销售的荔枝(批次:2025年7月31日)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1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受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对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经营的荔枝进行了监督抽检。2025年8月29日,执法人员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妃子笑(荔枝)”《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222504118。《检验报告》显示样品中的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9月3日,本局依法向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222504118)、《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在复检期内未申请复检。本局于2024年9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7月29日,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从鄂城区花湖般果集采平台贸易行处采购被抽检批次荔枝,采购数量为22斤,采购价格为3.14元/斤,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将采购的荔枝置于货架上进行销售。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上述批次荔枝共计销售了22斤,销售价格为9.80元/斤,销售总额为215.60元;故涉案食用农产品(荔枝)的货值金额为215.60元。
另查明,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向本局说明涉案荔枝品种为潮南-红花荔枝,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在采购时索取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快检检测报告》,并建立了购销记录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2025年9月3日,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在经营场所张贴了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公告,截至目前无涉案农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销售农药(吡唑醚菌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荔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5年10月31日,我局决定责令黄石港区郭梦菁水果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采购源头管控不足;2、缺乏检验手段;3、检验把关不严。
企业整改情况:1、强化采购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进货采购查验制度;2、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3.强化法律意识。截至目前,该店铺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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