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浩洋餐馆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圆形盘、圆形碗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浩洋餐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0MA4FTHN5XG,以下简称当事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6日,按照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要求,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圆形盘、圆形碗(抽样数量(含备样):922ml,消毒日期:2025年11月6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2025年11月27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上述圆形盘、圆形碗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检出)。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对本次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检验结论等事项均无异议,且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清洗流程,配备消毒柜、明确消毒时间和温度,完善保洁存储设施,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同时还提交了《整改报告》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圆形盘、圆形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经研究,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黄市监处罚〔2026〕51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原因:1.清洗环节不彻底;2.消毒流程不规范;3.保洁存储不当;4.人员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1.规范清洗流程;2.强化消毒效果:配备消毒柜,明确消毒温度稳定在 120℃以上,消毒时间严格执行不少于 30 分钟的标准;3.完善保洁存储设施;4.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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