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3-03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陈细花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1、没收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2、罚款384元;3、没收违法所得28元。以上罚没合计412元。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