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7-03
案件名称: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市监处罚〔2025〕265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港区高小峰食品店(高峰)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不合格电子秤销售物品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处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1台;2.并处1000元的罚款。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5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