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24
被处罚人姓名:李兴、吴国兵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处李兴罚款5000元、吴国兵罚款5000元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