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2-19
被处罚人名称:黄石港区高小峰食品店
主要违法事实: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从事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处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1台;2.罚款1800元。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