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1-42612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16-12-26 09:00:00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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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部署要求,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印发文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其中,《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要求:“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15年版)已相应修订)(见附件)。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也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进行检索检查,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简易注销流程:

(浏览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
http://www.gsxt.gov.cn/

信用信息填报

联络员信息填写
(联络员信息有变化的直接点击变更联络员)

注销公告

简易注销

下载全体股东签字的承诺书全体股东本人签字,上传全体股东签字的承诺书。

保存

保存并公示
(公告满20天之后的30天内申请注销)


【注】: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15年版)修订部分》文档表格,可点击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