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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国办发文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听听专家怎么说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4-1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就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作出部署,提出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等措施。该实施方案有何亮点?“信易贷”工作将如何推进?新华信用就此进行了采访。

加强两大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 整合地方平台

实施方案提出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将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联通地方平台形成的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彰显了集约化的平台整合思路。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王伟教授认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信用信息的高效共享。实施方案的出台,体现了以信用信息共享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理念,将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实践。在数字时代背景下,顺应经济信用化的发展趋势,通过信用信息的调节机制,将使放贷机构和中小企业的需求能够更好匹配,极大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教授表示,新政策明确促使我国两大信用信息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数据共享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对于我国的企业征信发展来说,将是一项重大的政策利好。

建设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此前,有的地方和部门建设了多个功能趋同的平台,既浪费了财政资源,也无法形成合力。”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立新表示,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有利于各地集中财力物力,解决平台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分散、无效竞争、金融机构与平台深入合作困难和导向不清晰等问题。同时,将有助于解决跨地区的信息共享难题,促进数据要素跨地区流动,为加速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做好信用服务。

“政策找人”转变服务方式 信用数据依法合规向信用服务市场开放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研究分院信用研究室主任周莉认为,应用直达和政策公开是实施方案的两个重要亮点。一方面,实施方案将金融领域作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出口,准确切中信用信息应用的关键方向,又满足了金融机构获取规范、准确数据的需求。另一方面,实施方案推动各项金融便民惠企政策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直达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有助于促进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公开透明,显著提升政策的服务效率,保障政策真正用好、用准、用对。

“实施方案所营造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在服务方式上出现转变,从受理中小微企业申请的被动服务方式,到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为基础的主动服务方式。”林钧跃说。

“实施方案提出的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同样具有突破性意义。”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表示,通过制定平台授权运营条件和标准,依法合规向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稳步开放数据,将有利于信用服务业发展,对于公共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将发挥巨大推动作用。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新海认为,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供的基础设施之上,征信机构等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可以更好地利用开放、丰富的信用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同时带来更多行业的创新。

专家呼吁提升信用信息供给质量 充分发挥市场化作用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指导各地各部门信用融资服务逐步走深走实。“需要注意的是,要提升各地各部门提供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别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中有不少信息种类是国家和地方层面的物理归集,对于更新频率和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更明确的要求。”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宋立义建议,随着实施方案逐步落实,信用信息供给质量会逐步提升,接下来信用信息如何使用应更多交给市场探索。

周莉认为,在统筹平台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接口、数据对外服务等多方面的标准化和规范性问题。

韩家平表示,各金融机构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要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盘活企业存量应收账款,畅通经济微循环,助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差异很大,面临的信用风险不同。”刘新海建议,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融资情况进行行业细分,采取不同的信用信息服务,通过加强研发特别是产学研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建模工作。

周立新认为,在本地开展联合建模过程中,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信息系统开发职能都在总行,地方分行要建立专属模型、开发特色产品,沟通协调时间往往较长。“实施方案有助于分行和总行、银行和平台间进一步深化合作。我们更加期待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总行能够与地方平台协同联动,加大对地方特色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开发利用,开发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周立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