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1-75272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1-07-02 16:00:00 失效日期2026-12-3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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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黄石市疫后重振、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黄石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时期。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实现深层次、根本性改变。

    (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市场监管机构全面重塑,管理体制和职能配置发生深刻变革。市县工商、质监、食药监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整合价格监督、知识产权、商务执法等职能,组建市场监管局,实现了分领域监管向综合监管的重大转变。

    (二)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简易注销”等改革不断突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市场活力显著释放。全市市场主体总量243387户、注册资本总量3881.7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35.3%和138.8%。

    (三)质量强市战略取得突破。“六六八”质量提升行动和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建成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0项,打造“黄石标准”60项,黄石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验收,大冶获批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65件,注册商标总量13715件,年均增长53.4%,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6件、地理标志商标10件。

    (四)市场环境优化取得突破。全市市场安全状况持续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分别达86.3%和84.7%,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为零。强化价格监管和竞争执法,加强侵权假冒“双打”、网络市场交易、虚假违法广告、扫黑除恶、长江禁捕等专项行动,市场秩序得到有力改善。举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抗疫先进单位。

    (五)市场监管体系构建取得突破。初步建立了一个窗口办审批、一个平台管信用、一支队伍抓执法、一条热线助维权的市场监管工作体系,建立市场协同监管、公平竞争审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打击传销等联席会议制度,跨部门协同监管效率显著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

    (六)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参与《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安全监管、推进质量提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配套政策措施,市场监管“四梁八柱”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七)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突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以统一全系统的思想、意志和行动。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系列培训,建立系列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了全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我市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成效显著,但从适应黄石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看,我市市场环境建设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市场监管全局统筹仍显薄弱,政府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只是初步形成,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能仍有很大空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发展不均衡,行业自律作用仅是初步显现,企业信用体系的市场约束效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市场形态多样化、经营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违法行为隐蔽化日益突出,市场监管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增加并常态化存在;安全风险多元分散和难以预测,质量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监管压力和风险防控难度依然较大;市场监管任务繁重,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方式方法和效果与监管需要、群众期待还不相适应。

    二、“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服务黄石打造“一个中心、三大支撑”,我市市场监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一)从市域治理角度看。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不断提升城市区域竞争力、创新力、辐射力和影响力,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二)从营商环境角度看。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黄石要打造长江中游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城市之一,就必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使市场活而有序,以高效能市场监管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从经济发展角度看。当前我市经济处于产业转型升级过渡期,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急需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四)从保障民生角度看。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打造鄂东区域性消费中心,推动消费向各领域覆盖、全过程延伸、家门口体验,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必须强化市场监管,保障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立多层次维权体系。

三、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以及二〇三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览图。展望二〇三五年,我市将基本建成与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匹配的科学、权威、高效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高水平市场监管能力,全面建成具有黄石特点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新机制。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基本形成,商事环境保持全省一流水平,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建成质量强市,质量技术支撑能力走在全省前列,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市场安全根本好转,基本实现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平竞争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优化,基本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黄石市“十四五”时期总体部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有序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黄石加快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建设统一、高效、权威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监管、高效能治理,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准入体系、高效率质量供给体系、高水平安全监管体系、高质量市场竞争体系、高效能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构建大发展、大质量、大安全、大监管、大保障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服务我市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助推黄石深度融入武汉城市圈,努力为黄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各级党委领导市场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市场监管各领域全过程,促进黄石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强化质量供给;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围绕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重点领域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坚持改革创新。围绕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坚定不移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改革不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体制、机制、模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手段,完善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法治环境和政策体系,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四)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安全底线,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制度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保障四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坚持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法治约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六)坚持多元共治。创新市场治理思路,发挥市场机制、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力量作用,鼓励引导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市场治理,提高市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能力,构建各司其责、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一个建成、三个形成”的目标: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市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具体目标是:

    (一)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商事登记统一规范,市场准入准营退出更加便利,建设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黄石市场准入体系,基本建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城市之一,社会创新创业潜力更好激发,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更具活力。

    (二)质量供给更加完备。质量强市战略成效更加显著,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标准化改革稳步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不断优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能力有效增强,基本建成适应黄石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主导产业和产品质量整体素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安全监管更加高效。高效能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市场监管体制全面优化,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更加健全,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各县(市、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食品药品总体状况稳定在全省较高水平,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

(四)市场竞争更加规范。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持续巩固,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规范化,反不正当竞争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统一、开放、充分、高效的现代化市场竞争体系基本建成。职能、队伍、业务深度融合,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治理体系更加成熟。法治化建设深入实施,市场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体制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高标准市场治理体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更加完善,基层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更加健全。

专栏1:“十四五”时期黄石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

类  别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  性

市场主体发展

1.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24.3

30

预期性

2.广告产业经营额(亿元)

6

14

预期性

3.有效注册商标(万件)

1.37

2

预期性

4.地理标志商标量(件)

10

15

预期性

5.中国驰名商标量(件)

16

17

预期性

6.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28

6

预期性

市场秩序维护

7.一般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3

5

约束性

8.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70

90

约束性

9.举报按期核查率(%)

90

100

约束性

市场供给质量

10.贯彻卓越绩效模式企业(家)

62

100

预期性

11.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

95

98

预期性

12.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

97

98.5

预期性

13.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项)

210

220

预期性

14.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项)

35

40

预期性

15.制修订地方标准(项)

20

50

预期性

16.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有效证书(张)

1193

1600

预期性

17.国家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个)

0

1

预期性

18.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项)

0

1

预期性

19.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分)

79

83

预期性

20.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

-

13

预期性

市场安全形势

21.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

94

98.5

预期性

22.千人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4

5

约束性

23.药品评价抽检合格率(%)

99

99

预期性

24.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

0

0.04

约束性

25.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98

98

预期性

第三章  建设高标准市场准入体系,构建大发展格局

坚持以市场主体为中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金牌店小二,营造更加宽松便利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做优做强。

一、打造便利化市场准入环境

(一)全面放宽准入限制。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登记注册前置审批目录管理,执行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负面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证明”,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减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高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和告知承诺的事项比例。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更大范围推进“多证合一”“一企一证”“一业一证”许可制度改革,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申报承诺+标准化经营范围”为主要内容的登记确认服务,简化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

(三)建立高效退出机制。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条件,进一步压缩注销公告时间,推行企业注销形式审查方式,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探索企业强制退出、休眠管理等机制,推行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和依法注销制度,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

二、升级标准化行政审批服务

(一)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加快市场准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商事登记统一规范管理,完善登记注册制度,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管理,建立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服务平台统一的登记注册新机制。

(二)优化审批服务模式。探索更加简约便利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和一事联办,加快构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体系。扩大企业开办“210”成果,将公积金登记等纳入企业开办环节办理。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探索集成式主题服务。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进电子证照跨省互认。打通基层市场监管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务服务进社区、进村湾。积极推进无人工智慧登记服务,进入无人工“秒办”新阶段。

    (三)加快电子身份应用。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管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深度应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各项涉企证照电子化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探索推进电子证、照、章、票等跨层级、跨领域、多场景应用。

    三、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构建市场准入、经营、竞争、退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我市新材料、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纺织服务等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健全民营经济发展制度机制。健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和新个体经济管理规范,支持线上线下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业态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政企沟通渠道。

(二)服务重点产业发展。服务食品产业发展,实施小作坊提升工程,建立一批食品工业园区、特色小食品加工集中乡镇,支持劲牌打造千亿元生命健康产业基地,培育珍珠果米酒、黄石港饼、松花皮蛋、金牛千张、灵溪豆豉、太子豆腐、阳新油面、阳新折子粉、黄石福柑、黄石稻虾米、金海白茶等地方特色产品产业集群,支持黄石港饼、金牛千张等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支持地理标志产品、龙凤山等特色产品做大做强。推动医药产业发展,推动我市重点生物医药企业参与并购、重组、参股控股,支持远大集团在黄石设立华中区域总部,支持打造防疫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生物医药总产值超过600亿元。推动广告产业发展,扶持广告园区建设,加快媒体融合、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引进一批具有现代文化代表性的广告、互联网科技、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产业类型,努力建成鄂东广告文化创意集聚区与创新旅游发展区、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广告强市

    (三)加强非公经济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非公党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小个专”党的组织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实施党建示范点创建行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阵地建设,加快党员队伍培养,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引领微观主体活力持续提升。

第四章  建设高效率质量供给体系,构建大质量格局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围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黄石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高效率质量供给。

一、深化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质量宏观管理体制,完善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制度、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和奖励制度,推进质量共建、质量共管、质量共治、质量共享。加快融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技术要素,开展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打造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技术综合服务品牌。

(二)深化质量提升。深入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增添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六六八”工程,支持企业参加各级质量奖评选,完善市长质量奖评选机制,推动我市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建立完善质量指标体系,组织服务质量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推动服务业向标准化、高端化、品质化发展。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和应用,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和技术攻关活动,建立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推进社会性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三)培育质量品牌。开展品牌创建行动,发展保护中华老字号,培育发展一批名品、名企、名店等行业品牌。实施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对接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支持劲牌、东贝、新冶钢等争创中国质量奖、全国质量奖,迪峰换热器、三丰智能、东楚化工等争创长江质量奖,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完善标准化战略政策体系,构建涵盖制造、服务、建设、农业、生态、文化和治理七个方面的新型黄石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围绕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推出一批标准水平领先、品牌效应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强化标准实施监督管理,深化“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化与营商环境、技术创新、先进制造、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深度融合,争取在智能模具、有色金属、制冷压缩机等优势产业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探索企业标准质量第三方评估。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三、推进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一)完善计量治理体系。加强计量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贸易结算及民生等领域的能力建设,提高我市企业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加快推进向社会公开共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信息。强化高危行业、重点领域计量监管,建立计量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二)提升认证认可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认证市场退出和淘汰机制。加大强制性产品、有机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及管理力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保护。发挥认证认可在促进黄石经济发展转型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中的作用。

(三)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行业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检验检测优势机构。

专栏2:“十四五”时期黄石质量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特殊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1年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建设,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特殊钢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重点建设化学分析实验室、力学性能实验室、金相物理实验室、无损探伤实验室、失效实验室等实验室,力争2022年通过验收。

湖北省白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隶属大冶市政府,依托大冶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劲牌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有关支持,围绕白酒检测开展科研攻关,对未认证的白酒产品进行扩项,力争2021年通过筹建工作验收。

鄂东南食品药品司法鉴定中心

依托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由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湖北理工学院提供技术有关支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障相应工作经费,为鄂东南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办案机关提供权威的司法鉴定结论。2023年基本具备条件,通过省司法厅验收。

黄石市高端产业联合计量测试

研发中心

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联合本地高端产业企业技术实验中心和大专院校重点实验室,围绕高端产业全溯源链和全产业链,聚焦高端制造业,建成具备计量检定校准、高端测试装备研制、新产品研发测试、产品生产工艺过程测试、成品定型评审验收测试等能力的综合性技术服务机构。

四、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和运用示范工程,促进知识产权量质双提升。探索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运作机制,鼓励在黄高校与企业合作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完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

(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

    (三)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开放交流。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推动在黄高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支持湖北理工学院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鼓励高校院所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

第五章  建设高水平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大安全格局

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规范治理,严防区域性、行业性安全监管风险,打造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持续快速增长。

一、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健全检验检测和风险防控体系,深化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推动“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强化网络订餐平台监管,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标准基础数据库,基本建立食品工业标准体系和安全制度管理体系。建立市级食品专家鉴定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建设,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线下实体商业网点和线上电商平台设立追溯产品专区。

二、全力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

(一)加强药品质量全程监管。推进智慧监管,完善全程可追溯监管链条。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监管力度,严管血液制品、注射剂和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将药品质量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质量评估体系。加强药师在岗监督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网络售假等新兴药品违法行为。强化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药制剂监管的抽样检查,提升中药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评估机制,不断增强药品安全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支持零售药品连锁发展。

(二)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监督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规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和转让行为。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编码规则,加强植入性、无菌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推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质量评估体系。

(三)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加强特殊用途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加强化妆品原料使用合规性检查。加强化妆品上市后管理,加大化妆品抽检力度。加强对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管,督促网络平台落实产品准入管理要求,重点整治主流电商平台销售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以及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制用物质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活美容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消费者化妆品安全使用警示。

三、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厘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检查与行政执法的职责,制定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设立技术检查机构。支持建立行业自律规范,推动检验机构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推动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综合治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推进设备、单位、地区分类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企业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推行气瓶“二维码+信息化”管理、电梯“统保+维保”模式。建立以故障率与事故率相结合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监管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广高效锅炉、高效换热器和热交换系统等高效节能技术。

专栏3:“十四五”时期黄石特种设备重点建设项目

黄石市电梯963333应急处置平台

依托湖北电梯963333应急处置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黄石市电梯963333应急处置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缩短救援响应时间。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推动企业依法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关键环节工作规范,加强监督抽查计划、信息的管理和联动统筹,强化监督检验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完善重点产品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对不同类别企业、不同风险产品的差别化监管措施。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实现风险监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抓好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每年确定重点产品,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分类监管、缺陷召回等手段,“双随机”抽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

五、改善舒心消费环境

(一)推动消费提质扩容。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统筹发展传统消费和新型消费,重点整治汽车、通讯、信息等商品服务领域问题,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加强针对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消费提示警示,强化对电视购物、报纸期刊和现场推销会等销售渠道的全过程监管。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户、示范街区、示范行业。

    (二)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支持和探索在专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机构,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完善消费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处理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以及跨区域、跨领域消费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小额消费纠纷仲裁机构,试行免费仲裁小额消费纠纷。探索开展比较试验,完善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制度。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不合格商品下架等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

第六章  建设高质量市场竞争体系,构建大监管格局

围绕安全、高效、规范、活力的市场治理目标,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方法,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综合协同监管体系,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依法公正、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一、加快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

坚持统一规范原则,建立健全涉及许可审批、安全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体系、制度规定、工作细则和程序规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完善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监管、行政监督等事权清单,明确市、县两级事权。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建设,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安全监察、执法办案等业务领域,建立工作标准和操作指南,提升市场监管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探索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和行政绩效考核,坚决防止和纠正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细则,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健全自我审查制度机制,压实审查监督责任。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审查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

三、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一)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法公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制度管理,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企业信用分类标准,依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二)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包容审慎”和“无事不扰”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干预。建立更具弹性的审慎包容监管制度,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监管方式,重点在新经济领域建立行政检查“包容”、行政处罚“容错”、信用惩戒“宽容”的监管机制。完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动态调整发布市场监管领域容错免罚清单

(三)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抽查计划、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四公开”,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地方标准体系。

四、统筹重点领域监管

(一)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建立违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线索高效查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工作制度,依法纠正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推动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健全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实现违法行为及时预警和实时跟踪锁定,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领域监管,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促进行业自律。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和义务,建立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和披露制度。支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加强对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及其他广告活动主体行为的监管,实现广告严重违法率持续下降。建立广告行业信用监管、自律约束等机制,督促指导广告发布单位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强化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监管。

(四)加强其他领域监管。加强合同规范监管,制定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制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市场经济有序竞争。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开展“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等创建活动,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推动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整治常态化。加强野生动物、拍卖、文物、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章  建设高效能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大保障格局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协同治理,强化综合执法、智慧监管和基层治理能力,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提升市场治理保障水平。

一、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

完善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工作体制机制,统筹资源要素,强化上下联动,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体制机制。推动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建立案情通报、指定管辖、委托执法、挂牌督办等机制,加快形成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推进执法规范公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统一执法资格和标准。

    二、推进法治化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法规制度建设,探索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确保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办事。全面清理市场监管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探索建立后评估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度,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推动普法与执法相结合。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

    创新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模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应用,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平台,加强部门数据互通,建设业务数据库,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和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加强对市场监管各类数据的检测分析、预测预警,探索建立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管控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依靠科技做好风险防范、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救援实战等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完善应急能力建设

完善全市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探索建立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制,搭建覆盖市场监管全领域的组织架构,构建市、县、所分级负责、三级联动响应模式。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修订,形成完整周密、涵盖市场监管各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现场处置能力。建立风险排查例会制度,以舆情监测和风险排查为基础,构建应急预警信息网络,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拓宽与媒体、公众的沟通渠道,加强舆论监控和引导,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市场监管应急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有序参与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推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规范管理,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探索建立干部考核评价新体系。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激发干部活力,保障队伍健康,增强干部职工的部门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探索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不断提高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地方党委政府要完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所机构设置,提升保障水平,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六、构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顺应政府与社会在市场监管领域共同治理的大趋势,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发展与行业自律,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推动成立黄石市食品生产行业协会、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依靠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权益保护、资质认定、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三包”、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规定。加快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支持仲裁机构、调解组织等通过裁决、调解等方式解决市场主体之间的争议。调动第三方监督、同业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力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

第八章  规划组织实施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协调

    要深刻认识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实施机制,督促落实规划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研究制定落实规划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规划稳步实施。各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规划实施。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等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订相关措施。



相关链接:黄石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