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6号)精神,落实“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政策,现就2021年度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及标准
1、择优资助原则。优先资助自主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程透明、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资格审查、信用核查、结果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3、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高校,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二、申报条件
1、在黄石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用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创造运用能力较强的在黄高校。
2、在2020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认证,取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3、企业应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者优势企业,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示范建设企业;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不包括优势培育企业);县(市、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三、提交材料
1、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高校社会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高校公章);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
1、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自辖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组织申报、受理及初审工作,于8月15日前汇总填写《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单位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市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2、申报单位为县(市、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各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资助,对弄虚作假通过认证,提供虚假材料套取资助的,市市场监管局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五年内停止其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联系人:乔亚兰 肖伟 联系电话:0714-6211809
附件: 1.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
2.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汇总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