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知识产权资助奖补政策的通知》(黄市监〔2021〕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启动2021年度黄石市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受理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2月15日,集中受理我市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申请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视同放弃。
二、受理范围及标准
(一)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对2021年度已授权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获得授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之内。同一件专利申请获多个国家授权的,视为一件专利,按单一国家最高额度补助。
(二)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对2021年度首次完成知识产权贯标并通过认证的企业、高校贯标认证费用(不含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给予全额补贴,优先补贴国家、省、市、区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首次发证日期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之内。同一单位不得享受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资金重复资助,已享受县(市、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申请市级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黄石市专利资助申报表》(见附件1);
2.《黄石市专利资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发明专利证书扉页复印件。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原件(供审核)、相关复印件及中文译本等;
4.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提供相关缴费凭证;
5.专利权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需签字。
(二)申请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的,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见附件3);
2.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
3.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费用发票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
4.县(市、区)级知识产权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高校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要如实申报资助补贴,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用核查等相关工作,对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补贴资金的,将不予拨付或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要求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2月18日前集中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科,市局不直接受理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材料。
联系人:乔亚兰,肖伟;联系电话:0714-6211809
附件:1.黄石市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
2.黄石市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情况汇总表;
3.县(市、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汇总表;
4.黄石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申报表;
5.县(市、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汇总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