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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57971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5-08-07 08:35:04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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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平台上线的公告

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湖北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流程再造方案》(鄂市监注函〔2025〕111号)实施,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主题事项已于近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上线运行。现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平台上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个转企”适用范围为本市登记注册且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等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待上述情形消失后,方可申请转型。

二、事项内容

清税信息核验、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企业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

三、办理流程

(一)清税信息核验

申请人发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申请,系统自动核验纳税人的税务缴纳情况,清税核验未通过的,系统提示申请人办理未结事项。

(二)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

清税信息核验通过后,申请人发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登记机关进行业务审批办理,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人发放转型后的企业营业执照。

申请人办理“个转企”申请时,可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公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及银行账户相关事项。

选择同步办理关联事项的,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将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如申请人仅办理“个转企”变更登记,待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办理完成后,企业可再次进入该专区继续办理关联事项。

(三)企业印章刻制

申请人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企业印章刻制事项集成办的,省公安厅对接系统获取“个转企”变更信息及刻章申请相关数据,公安部门接收企业刻章申请相关信息后推送至印章刻制单位,印章刻制单位及时完成印章刻制并将印章底样及相关证明文件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四)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

申请人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银行账户事项集成办的,

相关商业银行对接系统获取“个转企”变更信息、银行账户预约开立或变更申请,信息获取成功即为业务已预约成功。相关商业银行收到申请人预约信息后,匹配“个转企”变更信息,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

(五)社会保险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

申请人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社保事项集成办的,省人社厅对接系统获取“个转企”变更相关数据信息,信息获取成功即为业务已办结。人社部门接受“个转企”变更相关数据后,判断企业是否参保登记,根据判断结果办理参保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

(六)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

申请人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与公积金事项集成办的,省住建厅对接系统获取“个转企”变更相关数据信息,信息获取成功即为业务已办结。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收“个转企”变更相关数据信息后,自动关联到相关企业名下,完成信息变更。

(七)信息反馈

省市场监管局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涉及的办件数据,按照《湖北省政务服务集成审批系统对接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回传办件基本信息给“湖北省政务服务集成审批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通过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模块”提供实时在线一体查询各部门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供申请人或相关部门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八)统一送达

政务大厅综窗负责材料流转和办理情况的追踪。综窗工作人员可追踪办件进度,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相关事项完成办理后,政务大厅综窗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前期申请情况,将有关材料发放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政寄递)。

四、办理途径

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线下: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就近前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进行现场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