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规范性文件《〈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证适用《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裁量,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以及《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应用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9月15日至9月30日(15天)如有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吕星星 联系电话:0714-6226240
邮 箱:757282394@163.com
附件:1.《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