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广告监测监管工作的情况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4-2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决策部署,根据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广告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黄市监办〔2021〕1号)、《关于建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黄市监〔2021〕7 号)等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广告监测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此项专项工作,成立专班、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该项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监测,及时处置。一是依托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测中心持续强化大众传播媒介广告监测力度。截至发稿时,对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进行抽查监测共计793条次,未出现长江禁捕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淘宝、美团、饿了么等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监测,严禁电商平台网上售卖。线上检查电商平台内网店、网站65个。三是针对省局长江禁捕专项监测涉嫌黄石的2条违法线索,及时交给大冶、阳新市场监管局处理,并对涉嫌违法的广告立即进行了撤除。  

三、加强宣传、强化自律。结合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点面结合、深入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张贴宣传通告、日常检查人员口头普及长江禁捕政策文件等形式,向辖区农贸市场、网络经营者、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宣传长江禁捕知识。4月份,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同时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政指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媒体、互联网平台等自觉履行法定广告审查义务。

四、加强排查,规范行为。以水产品销售,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广告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长江禁捕线上线下专项市场排查,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禁采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严禁标注“长江.汉江野生鱼”“江鱼”等字样,严禁经营食用“长江、汉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共检查市场主体587家,检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240家,检查广告560个,出动执法人员、车辆401次,监测广告资讯信息800条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