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份户外广告监测报告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6-12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份户外广告监测报告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台共监测黄石市各类户外广告406条、778条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全市涉嫌违法的户外广告共15条、15条次,条数违法率为3.69%、条次违法率为1.93%。黄石港区、西塞山区条数违法率较高,分别为4.22%、2.96%;黄石港区、西塞山区条次违法率较高,分别为2.19%、1.56%。

二、各类别商品(服务)涉嫌违法广告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各类别商品(服务)涉嫌违法广告中:商业招商投资类、药品类、医疗服务类户外广告条数违法率较高,分别为100.00%、50.00%、15.00%;商业招商投资类、药品类、医疗服务类户外广告条次违法率较高,分别为100.00%、50.00%、10.34%。

三、公益广告监测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共监测全市公益广告242条、491条次,占监测总数的59.61%、63.11%。

四、主要违法表现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涉嫌违法广告的主要表现为:

(一)普通服务类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广告含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服务类广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

(三)药品类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药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针对监测出的广告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执法支队处置,限期整改完成。对违法严重的市场主体,从严从快处置。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监管,加大违法处置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户外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