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份户外广告监测报告
自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31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台共监测黄石市各类户外广告320条、515条次。数据统计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全市涉嫌违法的户外广告共11条、15条次,条数违法率为3.44%、条次违法率为2.91%。黄石港区、西塞山区条数违法率较高,分别为5.59%、1.69%;黄石港区、西塞山区条次违法率较高,分别为4.37%、1.75%。
二、各类别商品(服务)涉嫌违法广告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各类别商品(服务)涉嫌违法广告中:房地产类、医疗服务类、普通服务类户外广告条数违法率较高,分别为100.00%、15.38%、2.13%;房地产类、医疗服务类、普通服务类户外广告条次违法率较高,分别为100.00%、8.00%、1.43%。
三、公益广告监测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共监测全市公益广告201条、340条次,占监测总数的62.81%、66.02%。
四、主要违法表现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涉嫌违法广告的主要表现为:
(一)房地产类广告: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没有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没有载明该机构名称。(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不真实,涉及面积的,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
(二)医疗服务类广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三)普通服务类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针对监测出的广告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执法支队处置,限期整改完成。对违法严重的市场主体,从严从快处置。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监管,加大违法处置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户外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