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3-37733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3-05-23 17:00:00 失效日期2026-05-23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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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标准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21号),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黄石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黄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奋进全省第一方阵、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扎实促进共同富裕,打造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域覆盖、创新引领,助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黄石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标准化协同开放程度明显增强。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累计达到240项以上,制订地方标准累计达到60项以上,培育团体标准累计达到30项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高质量创建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累计达到50项以上;在全市15个行业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力争组建3个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全市开展各类标准化培训1500人次以上,企业标准化意识大幅提升,全社会讲标准、学标准、用标准氛围更加浓烈。

二、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一)突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

聚焦省委赋予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的目标定位,围绕智能网联、光电、芯片等领域相关配套产业标准化需求,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方面推动一批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围绕氢能、储能、生命科学、前沿新材料等未来领域,统筹标准化布局,加强“卡脖子”技术攻关与标准研制,推动关键技术产业化;适时研制生物医学等特殊领域安全技术标准。引导和支持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在关键技术领域力争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主导权落户黄石,培植先发优势,提升影响力。

(二)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

以黄石科技城、大冶湖高新区、黄石(武汉)离岸科创园、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等创新活跃的重点区域、载体为核心,集聚要素资源,强化标准化服务,助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加速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打造成为科技创新与标准一体化发展核心区。聚焦产业共性问题,引导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支持围绕主导产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高校院所、中介机构等多方主体在技术创新、产业政策、标准制订等方面推动行业发展。探索开展标准必要专利课题,研究专利转化为标准的方式路径,促进科技创新专利快速产业化。

(三)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创新

鼓励和引导企业完善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将标准制定成果纳入奖励评奖范围。支持企业争创各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为技术标准创新厚积沃土。聚焦高新技术、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企业,积极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引导其在技术创新初期同步布局标准化工作,进一步缩短技术创新优势转化成规则优势的时间,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更早占领市场,以标准促进企业高价值链形成,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力。

三、健全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体系

(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标准体系

围绕全市主要农业生产领域,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产业标准体系。聚焦水产(稻渔共作)、粮油、茶(茶叶、油茶)、水果(福桔、桃、蓝莓、梨)、中药材、蔬菜(香椿、湖蒿)、生猪等重点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标准研制,助力打造七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加快推进良种选育、生产设施、生产加工、农产品质量和品牌标准化,加强智慧农业、绿色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国土综合整治耕地修复、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地力提升的标准化进程,夯实黄石农田基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五)推进先进制造业标准化高端发展

对标全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围绕黄石打造“1123”战略产业集群部署,聚焦特钢、铜基新材料、PCB等12条主导产业链,以关键技术、重点产品、基础保障、检测方法、评价管理等标准研制为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研制黄石与全省优势产业相配套、相融合的标准体系与产业发展路线图,建设一批特色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助力黄石工业再造。

(六)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布局

以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发挥标准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性作用,加快基础性、通用性和关键性技术标准布局,适时制定一批技术自主、应用带动的创新标准。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内外标准制定,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支持黄石东贝积极建设国家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打造智能制造标准化标杆,以点带面提升智能制造产业整体水平。

(七)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黄石临江、临港、临空、临光谷的比较优势,探索建立以临江临港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健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标准。推进康养服务、文化旅游、服务型制造、育幼、商贸、公共卫生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支持国乒基地、矿山公园、仙岛湖风景区、工业旅游、红色旅游、大型商业综合体、华新水泥旧址文创等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四、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八)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

探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标准化路径,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动有色、钢铁、建材、化工、电力、电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核算相关标准制定。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强化绿色生产、清洁生产标准化基础,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全流程标准化、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化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完善固体废物相关标准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治理标准化水平。

(九)加强绿色生活标准引领

支持构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配送等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完善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绿色餐饮等标准。支持城市轨道交通、绿色公交智慧化改造、城市新能源充电桩、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标准化建设。

五、完善统一大市场标准化支撑

(十)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支持

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支撑监管事项全统一、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业务全覆盖、监管行为全留痕。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联合监管、风险预警、移动监管标准化支撑,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基础标准制定与实施。鼓励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标准的制定实施。

(十一)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标准比对分析,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对标先进地区,深化武汉都市圈标准化战略协合作,加强标准化交流,推进区域标准化协同发展。鼓励具有技术优势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强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带动我市支柱和优势产业走出去。支持市内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机构职务、承接秘书处工作,争取国际标准化活动在黄石开展。

六、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十二)加快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加强乡村振兴标准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建设示范村标准化工作。支持黄石市特色小镇申报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荆楚农耕文化、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地理标志产品等标准化建设,健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标准体系,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十三)推进社会治理标准化进程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筑牢公共安全标准化基础,适时制定社会治安、交通管理、防汛抗旱等公共安全标准。

七、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

(十四)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

完善标准化政策,从制度措施层面增强标准化发展动力。建立健全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维护和监督机制,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五)优化标准供给结构

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地方标准编制和审评程序,提升标准质量,缩短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至18个月以内。加大团体标准供给,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鼓励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加强标准资源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更好满足企业标准需求。

(十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持续开展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瞄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

(十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发挥在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优势企业的在标准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强化标准化科研能力建设,加强与国内外标准化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内重大标准化活动,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端领军人才。标准化专家库管理更加完善,新入库一批专业人才。增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主体,推动标准与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在重点产业和领域,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标准样品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碳计量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八、加强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统筹督导。建立市县区标准化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市信息与标准化所提供技术支撑。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社会共建,凝聚工作合力。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十九)完善配套措施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制度和实际工作需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统筹编入相关工作经费,充分挖掘、利用地方和部门相关财政奖补政策,最大化利用财政资金对标准化工作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各区县配套制定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与市级政策形成互补,提高资金扶持效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鼓励将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标准纳入我市科技进步奖范围及各类科技人才评比考核指标,鼓励在“东楚英才”、“黄石工匠”、“新黄石人”等评选中适度向标准化人才倾斜。

(二十)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

加大标准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努力形成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开展标准化科普,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培植标准化发展内生动力。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标准解读,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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