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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黄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9月30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黄石在全省较早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并先后于2008年、2012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升级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面向城市、县域、园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
今年2月,市政府向省知识产权报送了《关于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的函》(黄石政函〔2022〕27号),经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8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以下简称《通知》),黄石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
《通知》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自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和省知识产权局备案。《通知》提出,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8月份我局组织专班着手起草《工作方案》,初稿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在黄高校、重点企业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意见建议(详见附件),并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同时,组织5名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论证。结合征求意见和论证意见,我局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上会的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努力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的知识产权强市,为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核心城市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建成“五个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是明确了建设目标。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提出了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效商标注册量、专利转让许可数量及金额、新增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和建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数量等具体目标。
第三是明确了重点任务。《方案》共提出4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一是围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出了4条具体措施,即:实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程、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推进工程、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和商标品牌培育工程。二是围绕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提出了5条具体措施,即: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建立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和开展品牌提升专项行动。三是围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4条具体措施,即:强化行政保护、严格司法保护、健全协同保护和推进多元化解。四是围绕全面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提出了3条具体措施,即: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促进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第四是明确了组织保障。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督查考核”和“强化宣传推广”等四个方面,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