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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1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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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的说明解读


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印发了《关于印发〈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说明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实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各地不断深化简政放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等事项、大力减税降费、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力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我局紧跟政策步伐,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充分运用市局印发的3批次“首违免罚清单”和自由裁量规则,2022年1-9月,对55家企业行政处罚实施减免政策,减免金额约258.5万元。习近平主席在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局当前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体系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仍有差距,亟须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从而能在为市场减负增效上进一步精准发力。

(二)基于各级政策文件的硬性要求。今年以来,省市各级涉及营商环境文件,对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提出了明确目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探索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范围扩展至各执法领域”,省司法厅《2022年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免予处罚(含不予行政处罚、可以不予处罚情形)、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后施行。”。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黄政法治发〔2022〕1号)则进一步明确各市直部门应于10月底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编制印发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方案”明确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了“四张清单”的,可直接适用。省局已印发了《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指引》,因此,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措施等3个事项清单。

(三)基于自由裁量适用的迫切要求。在省药监局10月13日举报的法治沙龙活动中,各地市州市场监管局法制、执法部门在交流发言时,均提到了我省自由裁量规则适用难的问题。如何兼顾包容审慎和“四个最严”要求,一直是各级执法办案人员的难点痛点,“怕追责”成为执法办案人员运用自由裁量规则的最大“顾忌”。10月8日,总局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对同一行政处罚事项,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当直接适用;如下级市场监管部门不能直接适用,可以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范围内进行合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进一步细化量化,将为执法人员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供更直接法律依据,形成自由裁量适用从“选择题”到“判断题”的转变,真正做到为执法办案人员“降压减负”。

二、主要内容

《通知》的架构分为两个部分,即正文和附件。

(一)正文部分。主要明确了制定的依据、适用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三张清单”的定义及其他事项。需要注意的是,正文部分本质上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鄂市监法规〔2021〕12号)等法律法规关于自由裁量适用内容的“明确”和“强调”,例如适用原则直接照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二)附件部分。《通知》共3个附件,即《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共计23项)、《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共计27项)、《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计10项,另有2项兜底情形),“三张清单”的内容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将具体的处罚、强制措施内容与自由裁量规则进行排列组合,例如对“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给予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为“违法情节轻微的;符合法定减轻情形。”,该内容直接照搬《行政处罚法》和省局自由裁量规则的适用条件;第二种是在《行政处罚法》和省局自由裁量规则的基础上“创制”了更具体的适用情形,例如对“食品经营者销售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销售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给予减轻处罚的情节要求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的;符合法定减轻情形。”,其中“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货值金额三千元以下的”即是对规则的合理细化量化。

三、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参照其它地市的经验,起草了《通知》。并于9月15日、9月21日分别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收集修改意见3条,其中采纳、部分采纳2条,不予采纳1条。10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易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11月9日,经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通知》印发后,市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将全面扩容,与已印发的3批次免罚清单一起,构筑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四梁八柱”,《通知》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新的政策措施。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三张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