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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7-10 09:00:00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正文

《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解读说明


2023年7月6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该文件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一是调整复审对象及奖励标准。按照《黄石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黄政发〔2022〕24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有关规定,原《办法》通过复审的市级示范企业奖励标准由5万元调减至2万元。同时,明确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不再列入复审对象。

二是完善申报条件及认定程序。在原《办法》基础上,新增知识产权运用、经济社会效益、工作特色、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行为等示范企业申请必备条件,取消国家、省级示范(优势)企业申报市级示范企业的资格,进一步细化初审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审定公示等认定程序。

三是优化管理考核及扶持措施在原《办法》基础上,对示范企业新增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工作保障、配合推广工作经验等工作任务,同时,新增对示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专利转让许可、商标品牌建设、专利产品备案、商标申请注册等知识产权工作给予指导支持。

二、起草过程

根据《若干政策》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实际,知识产权科牵头起草了《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随后,向法规科提交《法律意见交办单》,提请合法性审查,经审查,提出了1条修改建议,即:建议明确“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市级示范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该意见未采纳,因《办法》已经在总则中明确了“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六个章节,共十三条:

(一)总则

共3条,主要是明确《办法》制定依据、示范企业总体要求及认定管理工作原则等

(二)认定条件

共1条,主要是明确申请认定示范企业应当具备9个条件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共4条,主要是明确示范企业申报流程、申报资料及示范企业初审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审定公示等认定程序

(四)考核与管理

共3条,主要是明确示范企业复审期限、对象及示范企业应当承担的任务等

(五)扶持措施

共1条,主要是明确新认或复审通过的示范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及知识产权指导服务。

(六)附则

共1条,主要是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及施行时间。



相关链接:黄石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