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加强全省电梯安全工作,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今年3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介绍黄石市、黄冈市加装电梯立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先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勤女士;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震先生;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楚平先生;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文先生。
首先,请郑文金先生介绍《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
各位媒体朋友:
下午好!很高兴向大家介绍我省电梯安全立法的有关情况。
2025年3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的出台,为我省加强电梯安全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和隐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下面主要介绍三方面情况:
第一,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维护公共安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电梯安全是公共安全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省电梯保有量和新安装数量持续攀升,老旧电梯数量逐年增多,电梯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同时,群众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较为迫切。此次电梯安全立法,就是要将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在新安装电梯质量保障、在用电梯安全运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方面优化制度供给,提升我省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立法主要过程
《条例》由省政府提出议案,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为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过程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立法工作机制,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二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同时,就群众关心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在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街道、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电梯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制度设计,凸显湖北特色,提升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三,《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9章54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规定了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健全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推进,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相关工作。同时,《条例》还明确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电梯制造、安装等环节责任落实,实行源头治理。《条例》明确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严格实行电梯质量保证、产品召回等制度;规定电梯井道、底坑、机房等应当满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要求;同时对配备运行监控、视频监控、备用电源、无线通信等设施设备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电梯使用管理,推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乘用人双向发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距离电梯管理最近、对电梯运行情况最了解。《条例》规定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在人员配备、运行环境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义务。同时,对乘用人安全、文明使用电梯作出专门规定。
四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活动。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十分重要。《条例》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业务能力、作业程序、应急救援以及禁止行为作了细化,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开展维护保养作业时,应当通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并接受其现场监督。同时,加强电梯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工作。
五是回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社会关切。为更好适应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的需求,《条例》设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章,对电梯加装范围、加装程序、安全保障、资金筹集等内容予以规范。同时,坚持省市协同,为市州人大开展加装电梯立法留有空间。目前,黄石、黄冈两地人大已先后完成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立法,武汉、荆门、孝感等地人大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六是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条例》对电梯安全的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应急救援以及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作了规定,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条例》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电梯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电梯建设施工、运行监控、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信息,强化数据分析、风险提示和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此外,《条例》对电梯安全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例如,对电梯制造安装、维护保养等单位违规设置技术障碍,予以警告、处以罚款,强化了法规的刚性约束。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请吴晓文先生介绍《黄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文:
谢谢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很荣幸向大家介绍黄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立法的有关情况。
《黄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已于2024年12月26日由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3月26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黄冈市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25.66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1.36%,人口老龄化日益突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成为民生刚需。黄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装电梯工作,2021年至今全市累计完成602台电梯的加装,直接惠及了6000余户居民,仅2024年即成功加装324台电梯,增速在全省名列前茅。但截至今年3月底,黄冈市四层及以上未加装电梯的住宅小区仍有2085个、6344栋、13160单元,需要加装电梯的数量在1万部以上。同时,在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暴露出意见统一难、资金筹措难、建设监管难、后期维护难四大突出问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制定本条例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水平,推动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立法过程
条例列入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后,迅速成立了由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和黄冈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单位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协同推进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研究修改等相关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年度立法计划向市委报批,法规草案及时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黄冈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并作出明确批示。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黄冈市“智慧人大”信息化平台向全市人大代表、代表“家站点”、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做到了征求意见全覆盖;通过立法“联审联评”培训会,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兄弟市州的意见建议;依托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听取专家的意见;就加梯意见统一、后期维护保养以及电梯安全使用等社会民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赴黄州区、罗田县、英山县以及黄梅县召开多场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加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所期所盼,注重总结我市加装电梯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借鉴其他地方好的做法,突出立法地方特色,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条例分为总则、申请和审查、建设和使用、保障和监督、附则,共5章32条,重点围绕解决“四难”的问题进行规范:
1.针对“意见统一难”,简化流程,形成工作合力。业主意愿统一是启动加梯工作的首要环节,更是推动加梯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条例允许以单元为单位独立申请,降低协调难度,并规定一户申请即可启动意愿征询工作,明确了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人、加梯企业等各方在该环节的职责,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最大程度统一业主加梯意愿,形成工作合力。
2.针对“资金筹措难”,双管齐下,减轻住户压力。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减轻住户经济压力:一方面,开源,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节流,积极借鉴吸收国内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黄冈实际,创新办法降低加装电梯成本。
3.针对“建设监管难”,明确职责,提升加梯品质。加梯的质量受到人民群众的格外关注。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条例规定了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并创设了初步审查和联合审查制度;同时对加梯各环节涉及的单位,如设计单位、土建施工、工程监理等规定了详细的职责和行为规范,通过明确各方职责分工,为高质量加梯工作保驾护航。
4.针对“后期维护难”,多措并举,化解后顾之忧。加梯工作既要加的省心、用的放心,更要管的舒心。如何做好加梯后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条例主要从管理维护主体以及所需资金来源等方面作了明确。鼓励合理利用电梯开展商业活动,拓宽电梯管理维护所需资金的筹措渠道。明确加装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行为进行了规范。此外还规定了电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请胡楚平先生介绍《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立法及实施情况。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楚平:
谢谢主持人。《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既是全省第一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立法,也是全国首个地级市全域加装电梯立法。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立法惠民。
第一、坚持立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黄石1950年建市,是全省除武汉市外的第一个省辖市。由于历史原因,黄石面临老厂多、老房多、老人多的实际。全市60岁以上老人占市总人口近20%,肢体残疾人3万1千多,3800多个住宅单元楼没有电梯。“望楼兴叹”成为困扰居民的一大难题。聚焦群众关切,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回应群众呼声、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立法议题。条例立法于2023年4月启动,当年12月通过,2024年3月1日开始实施。
第二、坚持立法靠民,最大程度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建好社情民意“直通车”。在立法的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注重深入基层一线广泛调研座谈,精心制作线上小程序,发动全市3000多户居民填写调查问卷,确保所有意见建议同步直达立法工作专班。二是架好为民履职“连心桥”。结合全市代表行动,各级人大代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对代表近几年提出的11件涉及加装电梯工作的议案建议,及时进行分办交办和跟踪督办;多次将条例草案文本印发代表征求意见。三是画好民主协商“同心圆”。充分开展民主立法协商,先后组织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多次立法论证会、咨询会,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采纳合理建议120余条。我们立法相关做法,被央视《新闻调查》、《新闻联播》、《人民代表报》、《半月谈》、《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多家中央、省级媒体报道。
第三、坚持立法惠民,确保法规务实管用。一是尽可能减轻居民出资压力,比如《条例》明确资金“业主自筹+政府补贴+其他资金”的解决路径,并打通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维修基金的渠道;管线迁改费用鼓励减免或者以成本价收取;推行集中采购和连片加装;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鼓励金融信贷支持等,让居民出资压力大大减轻。二是尽可能让居民少跑路,比如《条例》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住宅单元为单位,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加梯意愿征询工作;建立部门联合审查机制,有效解决多头审批、程序繁杂、耗时过长等问题,让部门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三是尽可能解决居民担心的运维问题,比如《条例》明确电梯产权、受委托方维护保养的权利和义务;推行统一维护保养,注重引导居民购买加梯综合保险等,解决电梯长期运维问题。
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我们在做好立法的同时,注重做好下半篇文章,推动法规落实落地。
一是在完善顶层设计上精准发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工作指引、技术导则、加装电梯图集、“高效办成一件事”试点方案等4个文件,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二是在健全运行机制上精准发力。形成了“政府引导、社区主导、业主主体、各方支持”的四方联动建设模式和“一盘棋”整体谋划、“一站式”报装审批、“一揽子”政策支持、“一条心”共建共管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创造了“装不装群众商、怎么装群众提、有纠纷群众调、好不好群众说、如何管群众定”的“五步工作法”。
三是在落实长效管理上精准发力。全市各地从实际出发,探索出电梯全周期管理长效模式。比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锦苑小区,实行委托管理方式,设立独立账户保障电梯的维保、卫生、用电等费用支出。黄石港区亚光社区探索了一个人管电梯、一公约管用户、一账户管资金“三个一”的模式。该社区宏维湖滨花园小区由于加装速度快、效果好,去年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最美电梯项目案例”。
法规出台实施后,极大地规范和推动了电梯加装工作,2024年全市审批加装电梯870部,开工834部,完工822部,加梯数量全省第一。有的楼栋老人反映爬楼梯的时间从35分钟到一键直达的25秒,从爬189步台阶回家到仅需9步台阶即可到家,加装电梯口碑爆棚,幸福感满满。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湖北日报记者:《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如何保障电梯乘用人安全?作为电梯乘用人,在日常使用电梯过程中,有哪些责任、义务?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电梯作为现代社会交通工具,是群众“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直接关系人民生活品质。电梯乘用人既是电梯安全的受益人,同时也是电梯安全的维护者。下面,结合这部《条例》,站在电梯乘用人的角度,我从两个方面介绍有关情况。
一、《条例》对电梯乘用人进行全过程安全保障
一是电梯制造和工程施工环节。《条例》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符合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履行电梯质量保证、安全运行跟踪调查、问题产品召回等义务。同时,要求确保电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是使用管理环节。为加强电梯日常使用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使用。同时,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值班制度、维护电梯安全运行环境、配合做好电梯检验检测等,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三是维护保养环节。为规范电梯维护保养,《条例》强化了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要求其设置相应业务网点,配备符合规定的作业人员,保证接到事故或者故障报告后,主城区30分钟抵达现场,其他区域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同时,明确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严重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情形,应当及时报告。
四是改造更新环节。为有效防范电梯安全风险,《条例》规定,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改造;电梯无修理、改造价值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更新。
二、《条例》明确了电梯乘用人的责任、义务
一是安全、文明使用电梯。为了营造安全、舒适的乘梯环境,《条例》规定,乘用人应当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服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管理,并列举了禁止行为。例如,不得拆除、破坏电梯安全设施和标志标识;不得在电梯内打闹、蹦跳、吸烟;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其电池;不得携带烈性犬、大型犬,或者携带犬只不采取戴嘴套、装入犬袋(笼)等安全措施,等等。
二是配合做好电梯故障应急处置和救援。电梯一旦发生故障,乘用人应当科学、稳妥应对。如果被困电梯轿厢内,应当首先使用紧急报警装置或者拨打电话,与物业企业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以及维护保养单位取得联系,并配合实施救援;切勿采用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如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发生故障,可以使用紧急停止装置。
三是参与电梯安全监督。《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电梯安全的行为或者电梯事故隐患,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举报。
我们期待这部《条例》的实施,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谢谢大家!
省政府门户网站记者:《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及省内有关市州立法,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都作了规定。下一步,住建部门将如何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震: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们扎实推动加梯工作,积极破解“群众工作难、资金筹措难、工程监管难、后期维护难”等四难问题,加梯数量跨越式提升,这里给大家通报一个数据:全省2022年加梯470部、2023年2159部、2024年3513部。但是,加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居民意见难统一、协调工作难度大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省人大制定了《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以专章的形式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出了规定,为推动加梯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加梯工作跨上新的台阶。我们将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办法,指导武汉、襄阳、荆门、随州等地稳步推进加梯立法,推动加梯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
今年,省政府再次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十大民生实事,我们将借着《条例》的东风,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加强宣贯培训,最大限度凝聚加梯共识。一是开展宣传贯彻。通过政策图解、专家访谈、案例报道、印发宣传册等形式持续宣传,形成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条例》进社区、进小区活动,邀请设计单位、电梯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面对面地为群众答疑解惑。二是做好群众工作。电梯能否顺利加装,关键在于做好群众工作。《条例》中也明确了街道、社区组织协调做好群众工作的要求。我们将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共同缔造,组织居民开展民主协商,妥善化解意见分歧。通过召开议事会、组建调解专班等形式,推动形成共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省专题培训,围绕加梯中涉及的群众工作、资金筹集、工程监管、后期维护等重点环节进行解读宣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更好更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第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提升加梯质效。一是在摸清需求上再下功夫。深入居民小区,从建筑结构安全、空间条件和居民意愿等方面,开展加梯可行性评估,摸清具备加梯条件的小区楼栋底数,更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二是在优化流程上再加力度。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简化电梯加装流程,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在各地住房供应链平台上增设加梯模块,实现“一站式”加梯和“一键式”加梯。三是在共建共享上再出实招。发挥社会组织和国有平台作用,比如,宜昌市组建“宜加梯”社会组织、十堰市组建加梯服务中心,提供全流程咨询、施工、维保等服务,让群众加梯更方便、更快捷,这些做法我们将在全省加快推广。引导金融保险机构创新加梯产品。推广“加梯贷”,为居民提供专门的加梯贷款,解决资金难题。推广“保险+运维”模式,进一步降低后期维保费用,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第三,加大监管力度,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从设计、施工到验收、运维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制定加梯相关技术导则,做好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电梯产品和施工方案比选、后续运行方案确定等工作,确保加梯的施工安全、加装后电梯运行安全、楼栋结构安全。三是建立运营维护管理机制。电梯要装得上、还要保证用得好。对确定加装电梯的楼栋,要同步引导居民协商制定电梯使用管理公约,明确维保单位责任,保障电梯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让居民放心使用、安全使用。
同时,我们还将在加梯工作中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切实把加梯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让一部部电梯成为老旧小区居民的便捷之梯、信任之梯、和谐之梯,成为“邻里相亲、守望相助”中华传统美德的缩影,以加梯为切入点,推动我省城市建设更新提质和精明增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极目新闻记者:《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对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作为电梯安全监管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勤:
尊敬的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遵循。作为电梯安全的主管部门以及主要执法主体,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筑牢安全意识根基。我们将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解读,制作宣传海报、动画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5月底前分层分类组织培训,将《条例》纳入安全生产培训体系,组建专家团队帮扶不少于200家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利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提升公众安全乘梯意识和应急能力。通过以上措施,营造全社会关注电梯安全、支持法规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构建社会共治体系。我们将完善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依据《条例》规定督促落实部门职责,形成“政府统筹、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推动将电梯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隐患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梯更新改造。建立电梯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电梯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发挥安全风险预防作用。
三是强化智慧监管,织密风险防控网络。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构建全省电梯信息化管理平台,集成设备档案、运行状态、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等全链条数据。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态,实现安全隐患智能预警。督促通信企业实现电梯无线信号全覆盖,落实监控系统、断电保障设施等应急处置基础建设。搭建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平台,确保制造、安装、维保等环节动态数据真实可靠。提升应急能力,建成963333电梯应急处置全域覆盖的应急响应网络,高效推进省市场监管局助企惠民“十件实事”——安全乘梯为民行动,提高应急处置效率,降低电梯困人故障平均救援时间,更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强化严格执法,守牢电梯安全底线。我们将结合《条例》实施,严把准入关口,加强电梯生产、安装、维保单位资质审查,严厉打击“挂靠”“走穴”等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维保”“拼装电梯”等违法行为,净化行业环境。坚持过罚相当、法理相容、包容审慎的原则实施信用监管,将电梯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主体限制市场准入,对守信企业给予政策激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发布安全状况报告,做到早预警、早处置。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细抓实《条例》实施,守护群众“上下安全”。在这里,也欢迎媒体朋友监督,共同营造安全乘梯环境!谢谢大家!
湖北发布记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首先面临的是居民意见统一难的问题,请问黄石在实践中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的?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楚平:
谢谢记者的提问。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加装电梯存在“意见统一难、资金筹措难、申报审批难、后期维护难”四大难题。意见统一难是加装电梯工作的第一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
首先,为什么难?一是群众认识转变有过程。俗话说:“一味难调众人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但部分居民认为房子住了多年,突然要加装电梯,对小区的环境有影响,对房子本身也有影响,到底是装还是不装,思想摇摆不定,特别是低层住户更认为没有装梯必要。二是缺乏实际工作经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加装程序、工程技术、施工安全等问题,群众诸多疑问难以及时答复。三是基层工作无法可依。在条例出台前,基层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无法可依、没有底气,推动力度不够。据统计,至法规实施前,全市累计加装电梯270部,十几年时间加装电梯总数量不到立法后一年的三分之一。
其次,难在哪里?我们深入到基层和一线调研发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居民意见统一难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策不清不愿装。有的居民因为不熟悉政策,认为加装电梯太复杂,需要资金量大、审批流程繁琐,建设工期太长影响日常生活;二是居民诉求不统一。加装电梯主要是解决高层住户的出行问题,低层住户认为加装电梯会对通风、采光等造成影响,有意见、不配合;三是现实情况不允许。加装电梯整个施工过程可能会对消防安全、小区通行产生一定影响,也有的可能因为规划限制,不具备加装条件。
最后,怎么解难?针对加装电梯居民意见统一难的问题,我们对症下药。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居民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积极参与电梯加装,支持电梯加装,形成加装电梯的共识;二是创新电梯加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作用,实行党员干部包保到户、上门入户方式协商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居民消除顾虑、消除隔阂,弘扬以邻为伴、与邻为善,构建和谐幸福居民小区;三是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专业部门的作用,在确保消防安全、通行通畅的同时,以技术方法最大限度降低加装电梯的影响。确实不可避免对相关方产生影响的,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适当予以补偿。通过广泛的政策宣传、细致的思想工作、完善的加装方案、适当的资金补偿,加装电梯意见统一难题得到较好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立法经验,提升立法实效,以地方立法为黄石奋进全省第一方阵、助力全省支点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荆楚网记者:《黄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在解决资金筹措问题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文:
资金筹措是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在立法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一项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制度安排。一是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将所需财政补贴资金以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二是规定了加梯资金的多种筹措途径,如加装人分摊、补贴资金、社会投资和捐赠以及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三是鼓励电力、燃气、给排水、通信等单位减免或者以成本价收取管线迁改等费用,减轻业主加梯费用负担;四是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带量议价、集中采购等方式,推行成片连片加装和统一维护保养,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提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质量和效率;五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相关链接:《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