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互动 > 征集调查

关于《黄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6-01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石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2026—2028年)》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生态,助力科技型企业纾解融资难题,我局牵头对原《黄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黄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4月22至5月21日面向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如下:

1、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石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分行、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都国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东鹏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意见,收到3家单位的有效回复意见。

2、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


附件:黄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黄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表

单位

意见

采纳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黄石分局

将第四条和第二十二条中的“银保监机构”修改为“各级金融监管部门”。

已采纳

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分行

将第四条和第二十一条中的“各级人民银行”修改为“人民银行”。

已采纳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

1、将第七条第(三)款中的“归还贷款或提存”与《民法典》中的表述一致“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在第二章增加一条,对企业虚报、冒领等情形的法律责任进行规定: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贴息补助资金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追回全部资金,取消其3年内申报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分采纳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都国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东鹏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