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及情形)
重点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恶意索赔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线索,主要包括:
1.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市霸、行霸,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恶意垄断货源、强行摊派、欺生排外、寻衅滋事等行为。
2.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制交易、捆绑销售、恶意打压排挤同行、垄断区域经营市场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商业欺诈,或通过威胁、恐吓、暴力手段干预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
4.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领域内,恶意滋扰、胁迫商户、阻挠正常监管执法的黑恶势力线索。
5. 故意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户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索赔维权名义,通过恶意投诉、反复投诉、网络差评曝光、滥用行政救济渠道等方式施压商户,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行为。
6.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涉嫌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其逃避惩处等行为。
7.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
三、线索举报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可实名(为便于核实,倡导实名举报)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尽可能详细描述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举报人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拟反映的线索如与市场监管领域无关,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0714-6224638
地址:黄石市大泉路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区)512室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规范透明的市场环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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