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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12-03

中共黄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黄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精神和要求,抓住重点环节,认真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一是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从组织上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组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制度,将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开展大学习大交流。23名县级干部研究提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近30个,深入开展思想破冰行动,开展专题学习4次、集中研讨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会议2次。采取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轮流授课的方式开展“科长大讲堂”活动5期,培养广大干部职工全面熟悉市场监管领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二)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一是全面履行“第一责任”。在2020年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年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全局法治建设工作4次,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带头出庭应诉,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持续推行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全面规范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属于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讨论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出台《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2名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对日常事务咨询及重大事项的处理、重要合同的订立及履行等出具法律意见,推动日常管理和行政决策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分批清理规范性文件24份,其中保留15份、废止9份,取消广告发布登记,对1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制定工作规范,制定出台执法办案流程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重大复杂案件审理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同时,根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和内容,对我局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修订,梳理完善执法文书,持续规范部门行政处罚行为;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制定“三张清单”。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执法公示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将相关信息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过程规范要求。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1年组织听证23次,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7次。

(三)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一是依法推动改革创新。提请市政府先后印发《黄石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黄石市企业注销登记简易程序暂行办法》《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黄石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确保“证照分离”改革、简易注销登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如期启动、稳步推进,助推了市场主体稳步增长。今年1-10月份,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2529户,同比增长16.46%。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55508户、注册资本4123.46亿元,同比增长6.72%和11.16%;二是切实减轻市场负担。坚持“无事不扰”和“包容审慎”的原则,推行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免于处罚,发布第三批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清单,免罚清单事项增至125项。对2021年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取消广告发布登记,对1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开展转供电收费专项清理行动,立案查处违法收费案件29件,清退多收电费1000余万元;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牵头召开2021年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印发《黄石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组职责》《2021年黄石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9件,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的“隐形门槛”。四是提升是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制定《黄石市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修订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贴息实施办法,构建政银企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企业融资需求库,举办银企对接会,近3年全市11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融资1.8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批典型经验、全市唯一入选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五是建立“部门科长+企业部长”服务机制。建立23项惠企政策清单、77项涉企事项清单,以全市643家工业规上企业为重点,推行“一站式”质量服务。建立新开办企业跟踪服务机制,第一时间为新开设企业配备“一对一”联络员,提供全链条精准服务。

(四)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对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等虚假违法广告开展重点整治,监测大众媒介广告2000余条次、户外广告524条次,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平台案件处理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6件。加强对平台监管,专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刷单炒信、网络集中促销等问题。持续深化“侵权假冒”“长江禁渔”“扫黑除恶”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82起,罚没款总计   35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印发《黄石市知识产权局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打击商标恶意侵权抢注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加大商标恶意侵权抢注打击力度。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城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省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申报工作,1个项目列入湖北省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湖北师范大学“黄石市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研究”项目在省知识产权局成功立项。四是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以“品质诚信放心消费”为主题,在全市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大力实施“12340”创建工程,推进“一条街道”、“两个商业圈”、“三个行业”、“40家企业”参与创建,有效促进消费环境“两保障、三提升、一增强”。

(五)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一是规范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行为。2021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未出现败诉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二是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鼓励执法人员总结分享办案经验,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议进行释法说理,发布2020年度市场监管十大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普法亲和力和感染力;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实行普法项目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管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进社区、宪法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主题培训、网络学习、学法考试等形式,加强法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不高、监管执法衔接效率偏低、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偏少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聚焦突出问题、重点问题,不断完善法治机制体制,切实解决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堵点。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思想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和办案能手开展业务、执法培训讲座,执法技能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探索执法机制创新。完善授权执法试点工作的人员管理、制度设计等配套工作;四是完善执法办案程序。依据《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办案程序,给案件承办单位更大的自主权,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满意度,围绕全面落实法治黄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全面履行“第一责任”,推进法治市监建设。一是加强责任落实。积极推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从依法行政角度统筹谋划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各项法定职责全面落实。制定监管执法业务标准化流程,确保监管执法规范公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把手局长担任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主任,主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二是规范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面规范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属于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讨论决策;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行为前征求法律顾问专业意见,提升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法制性;三是探索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探索市场监管派驻执法试点工作,尝试授权办案新思路,设计符合试点工作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则,明确试点各结构执法责任,进一步打通监管执法衔接工作的堵点,加强监管执法融合力度。

(二)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自由裁量。一是贯彻上级免罚轻罚规定。深入贯彻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完善统一自由裁量权尺度,明确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意见或者指导意见。进一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免罚、轻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要求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二是统一自由裁量标准。在国家、省免罚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明确减轻或免罚的案件的证据要求和情节要求,促进公平执法,情节类似案件实行统一的执法尺度;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秉持“免罚”“轻罚”不等于“免责”的原则,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及时纠正,充分运用警示告诫、批评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方式,提高企业守法合规意识,引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避免再次犯错。

(三)推进落实建章立制,严格监管执法行为。一是大力推动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全面贯彻落实。将新《行政处罚法》培训纳入年度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内容。根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和内容,修订我局的行政处罚程序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完善与新《行政处罚法》相适应的执法文书。规范优化我局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执法公示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将相关信息及时在黄石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应确保视听资料的客观性、全面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执法过程应当重点摄录、不得终止或断续录制等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为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计划为一线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执法设备,为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提供有力的保障;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办法和要求。局法规科负责对日常执法文书的审查,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查办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