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月17日下午,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宣贯培训会,辖区148家A、B、C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参训。
会上,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张亚芳律师重点讲解《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等法律法规,并重点围绕《规定》出台的背景及意义,哪些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什么是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以及如何完善和做好风险防控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下陆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科负责人李芳对“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小程序操作系统进行演示,具体针对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信息录入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操作进行讲解。
落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食品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义务与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下陆区局局长张进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