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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联合检查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11-08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要求,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行业贯彻新国家标准、认证实施和登记上牌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11月5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大冶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全市开展带牌销售业务的电动自行车商户进行了监督抽查。

此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4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商户。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单位资质是否合法齐备,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待销产品是否符合新国际和认证要求,是否规范开展带牌销售业务等。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向经营户宣贯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和四部门公告内容,要求商户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依规经营。交警部门还现场对已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户主进行随机电话调查,核查商户是否存在额外收费和强制性购买保险等违规行为。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电动自行车市场正处于新老标准交替阶段,产品市场存量较少,市场秩序和带牌销售行为均较为规范,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是简化消费者购车流程、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一项便民利民服务。自2022年初,大冶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由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申请带牌销售业务的商户严格条件审查和事中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2024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带牌销售行为,巩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成效,完善产品安全隐患整治机制,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大冶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制度(试行)》,从带牌销售的产品范围、网点设置、硬件配备、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带牌销售点10家,通过带牌销售实行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已达18854台,带牌销售占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占比由2022年的33.7%上升至94%。

下一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的监管力度,同时还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为市民营造安全高效、便捷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要认真查看合格证信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3C认证信息,如遇疑问或搭车收费、强制消费等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反映。


(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员  胡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