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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液化石油气气瓶 充装安全管理暨充装单位负责人考核会议

来源: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9-26

9月25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安全管理暨充装单位负责人考核会议。市局相关科室、综合执法支队、湖北特检院黄石分院负责人,各县(市、区)局特种设备科(股)长,全市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高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通报了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宣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管理的通知》,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刘高畅副局长在讲话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教训极其深刻惨痛。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当前正在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充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认真自查,补齐工作短板。各充装单位要迅速组织一次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常抓不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要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对屡教不改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严格依法处理,杜绝柔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四是强化应急,加大宣教力度。各地各充装单位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及时向企业宣贯国家最新法规要求,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各充装单位要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做好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工作。

刘高畅副局长指出,燃气安全是关乎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切不可麻痹大意。各地各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好气瓶充装安全关,让人民群众安心用气、放心用气。

会议对相关充装单位依法配备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等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有关要求进行了提醒督办,并对各充装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试卷考核。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严格监管执法规范气瓶充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