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药品、食品、食品添加剂、 化妆品和保健食品抽查检验、委托检验和复核工作,提供食品、药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质量分析报告;承担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任务、医院制剂报批检验及全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展药品、食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检验质量和药品快速鉴别的科研工作;对县(市、区)药品、食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实施指导,综合上报药品、食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的质量信息。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本级)
2.无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核定编制数34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编内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15人。内设食品室、药品室、生测室、业技室、质管室、仪器抽样室和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738.0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2.6 万元,下降 2.97 %,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承接的食品抽检任务量较2021年有所下降,食品抽检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738.0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22.6 万元,下降 2.97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38.04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38.0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6 万元,下降2.97 %。其中:基本支出 525.48万元,占本年支出 71.2 %;项目支出 212.56 万元,占本年支出 28.8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38.04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22.6 万元,下降 2.97 %。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承接的食品抽检任务量较2021年有所下降,食品抽检项目经费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38.0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22.6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承接的食品抽检任务量较2021年有所下降,食品抽检项目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38.0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2.6 万元,下降 2.97 %。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承接的食品抽检任务量较2021年有所下降,食品抽检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38.0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38.04 万元,占 100 %。主要是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2.教育支出(类) 0 万元,占 0 %。主要是用于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38.04万元,支出决算为 738.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4.7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于年初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于年初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 46.3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6.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于年初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95.93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5.9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于年初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25.4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93.6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31.8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无。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2.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加油、维修(护)等。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对象主要是无。主要开展工作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无,主要开展工作无。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8.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8.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8.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8.4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2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 个,资金 8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支出过程中,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按要求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6 万元,执行数为 86 万元,完成预算 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五品检验经费保障了我中心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本市重大会议、赛事、活动的食品安全。以专业技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为行政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确保黄石市270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黄石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
项目名称:五品检验经费
项目单位: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主管部门: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机构:自评
2023年7月
五品检验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综合设置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等问题的通知》(黄编办文[2013]63号)规定,我中心为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为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化妆品检验。以专业技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为行政监督提供技术支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品及化妆品检验检测和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品检验经费来源市级财政拨款,2022年,财政预算86万元,资金到位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86万元,预算执行100%。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22年,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任务,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情况
根据《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黄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的通知》精神,2022年,中心承担省、市级食品抽检任务1409批次。中心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抽样检测工作,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19批次,包含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等24大类食品,其中不合格31批次,合格率97.8%,不合格率2.2%,任务完成率101%。其中20批次复用餐具大肠菌群不合格、3批次水产品中兽药恩诺沙星残留不合格、2批次寿司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合格、1批次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1批次糕点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调味品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冷冻品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白酒酒精度不合格、1批次油条铝残留量不合格。
抽检包含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853批次和专项监督抽检任务566批次。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25批次,不合格率2.93%。开展元旦春节两节食品专项等12项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1.06%。
2、食品安全应急、日常监管、执法抽检工作情况
2022年全年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抽检8次,完成应急抽检32批;配合执法抽检9次,抽检21批。协助食品日常监管,完成监督抽检35批次。
3、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情况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精神,2022年中心承担省级药品监督抽检任务28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30批次.实际完成药品监督抽检任务283批次,其中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235批次、中药材38批次,应急有因抽检10批次,药品任务完成率101%,1批次中药饮片蒲黄的含量项目不合格,合格率99.65%,不合格率0.35%。
完成染发类化妆品30批次,共抽验化妆品22个品种30批次,任务完成率100%。检验对苯二胺等32种组分,无不合格批次,合格率100%。
按照省药院工作安排,2022年中心承担医疗器械抽样任务25批次,共完成18个类别25批次医疗器械抽样任务,全年任务完成率100%。
4、帮扶企业开展公益检验情况
一是支持食品产业发展,为新申办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公益托委检验65批次;二是为飞云制药、卫材药业、欧立制药、世星药业、中医医院等药品生产使用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无偿帮扶检验94批;三是提供技术上门服务,深入湖北上山采药公司、湖北女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北迪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洁净度检测,监测生产车间环境83间。四是接收美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化妆品委托检验9批次。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食品药品检验所需的试剂试药、标准物质、仪器维修保养、实验室运营、劳务费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支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四个制度。实行项目资金申报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提高项目实施的严谨性与科学性;实行绩效评价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实行跟踪审计制,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绩效目标为完成省级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抽验检验工作;完成全市药品日常监督抽验及检验工作;完成全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工作;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各种专项抽检工作;根据食品药品舆情和人民群众申投诉多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测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目的及评价工作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目标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实现成果和效率,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为开展好本次项目自评工作,我中心按以下四个步骤开展绩效评价(1)成立项目自评小组;(2)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如预算资料,财务资料,政府采购资料、合同资料等等。项目自评小组从中心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组织召开项目专题讨论会,最终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材料;(3)开展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初稿。依据收集的项目资料,自评小组对比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对本项目进行评价;(4)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初稿形成之后,项目自评小组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完善并形成自评报告终稿。
(三)绩效分析
1、产出目标
(1)数量指标:全面完成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省计划、市计划任务以及专项监督抽检任务。药品、化妆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抽检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履行服务承诺,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抽检结果准确率100%,检验报告未有结论性错误。
(3)时效指标:药品检验均在要求的周期25个工作日内,化妆品检验均在要求的周期20个工作日内,食品检验均在要求的周期20个工作日,报告及时率≥95%。抽检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2、效益目标
(1)经济效益:通过食品药品监督抽检,避免不合格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产生的危害和经济损失。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
(2)社会效益:以专业技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3)生态效益:食品药品市场环境逐步得到净化。
(4)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企业监管成效呈现市场稳中向好的态势。
3、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企业满意率达到95%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评价结论
五品检验经费保障了我中心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本市重大会议、活动、赛事食品安全。为行政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确保黄石市270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项目综合评定结论为:良好。
2022年度五品检验经费项目自评表 | |||||||
项目单位(盖章):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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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五品检验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þ 2、市直专项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þ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þ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86 | 86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40%) | 数量指标 | 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抽验计划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抽检结果准确率 | 100% | 100% | 5 | |||
其他差错率 | ≤0.5% | ≤0.5% | 5 | ||||
时效指标 | 药品检验周期 | 25个工作日之内 | 25个工作日之内 | 5 | |||
化妆品检验周期 | 20个工作日之内 | 20个工作日之内 | 5 | ||||
食品检验周期 | 20个工作日之内 | 20个工作日之内 | 5 | ||||
报告及时率 | ≥95% | ≥95% | 5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避免不合格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产生的危害和经济损失。杜绝不合格食品、药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 | ≥90% | ≥80% | 8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率 | 100% | 98% | 9 | |||
生态效益指标 | 食品药品市场环境 | 逐步得到净化 | 逐步得到净化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企业监管成效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 | ≥90% | ≥85% | 5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抽检企业或经营户满意度 | ≥95% | ≥90% | 4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90% | 4 | ||||
年度绩效目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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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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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95 | ||||||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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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预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预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加强下一年度项目规划、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