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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0306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6-02-11 14:38:16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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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燃气用具等39种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燃气用具等39种工业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对轻工产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及纺织品、食品相关产品、电子电器等8大类共39种工业品和消费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326家经营主体生产或销售的504批次产品,检测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4.96%。

二、结果分析

按抽查领域分析:抽查生产领域产品115批次,检测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0.87%;抽查流通领域产品389批次,检测发现2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6.17%。按抽查地域分析:抽查大冶市产品130批次,检测发现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8.46%;抽查阳新县产品76批次,检测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63%;抽查黄石港区产品84批次,检测发现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3.57%;抽查西塞山区产品63批次,检测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3.17%;抽查下陆区产品75批次,检测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33%;抽查开发区·铁山区产品76批次,检测发现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7.89%。按产品类别分析:农业生产资料未发现不合格产品,轻工产品、机械及安防产品不合格发现率相对较高(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针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类产品、限期进行整改,及时组织复查验收,并将处理情况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对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将本辖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生产企业严格依据标准进行生产,督促销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重点产品监管。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重点强化对燃气用具、消防器材、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烟花爆竹等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类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大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频次与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样等工作。

(四)开展质量提升帮扶。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依托行业协会及专业技术机构,协助相关企业深入排查问题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与解决措施,推动行业企业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附件:1.2025年燃气用具等39种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分析

2.2025年燃气用具等39种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