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年11月30日,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0年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大冶市靓粥馆警苑店使用的一批拼盘、六角盘、菜盘、花边圆盘、碟形圆盘、花边盘被抽检不合格,按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我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1月11日, 我局执法人员向大冶市靓粥馆警苑店送达了2020年11月30日抽检的拼盘《检验报告》(No: SPJ20120016) 、六角盘《检验报告》(No: SPJ20120012) 、菜盘《检验报告》(No: SPJ20120018) 、花边圆盘《检验报告》(No: SPJ20120015)、碟形圆盘《检验报告》(No: SPJ20120017)、花边盘《检验报告》(No: SPJ20120013) 。《检验报告》(No: SPJ20120016、No: SPJ20120012、No: SPJ20120018、No: SPJ20120015、No: SPJ20120017、No: SPJ20120013)中 显示大冶市靓粥馆警苑店使用的拼盘、六角盘、菜盘、花边圆盘、碟形圆盘、花边盘大肠杆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餐具消毒设备设施不足。
二、大冶市靓粥馆警苑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冶市监当处[2021] 4-4号)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三、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 未严格执行餐具消毒规范。
企业整改情况:1.增加购买餐具消毒设备: 2.严格控制餐具消毒时间: 3.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