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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百行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百行生鲜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4E73LQXR,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9日,湖北省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托对当事人销售的黄豆芽(抽样单编号:NCP21420222486932787)和绿豆芽(抽样编号:NCP21420222486932788)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湖北省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N0:12021G5935和N0:12021G5936),上述批次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和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该批不合格黄豆芽和绿豆芽分别进购了3.3斤,进货单价1.5元/斤,销售价2元/斤,总进价10元。 截止到送达抽检报告时这批黄豆芽和绿豆芽已全部售完。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2021年10月25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未能对购进的农产品进行查验义务。
五、整改情况:
(一)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整改。
(二)已停止该批产品的销售,进行整改。
(三)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学习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