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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柳柳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柳柳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0MA4CE0AB5Q,以下简称当事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于2022年5月25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待售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2年05月20日,生产企业:黄石市锦江商贸有限公司锦江食品厂);芝麻糕(生产日期:2022年05月22日,生产企业:黄石市锦江商贸有限公司锦江食品厂)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2420200486934329、SC22420200486934328)。经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且报告(NO:12022E6724、NO:12022E6723)显示,上述批次绿豆糕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芝麻糕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经核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22日购进上述绿豆糕25盒,购进价9.5元/盒,销售价11元/盒;芝麻糕25盒,购进价9.5元/盒,销售价11元/盒。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共计销售绿豆糕18盒、芝麻糕19盒,由于该产品为季节性食品,未售完产品已被厂家收回。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并立即在超市显著位置公示了上述不合格产品信息公示及启动召回程序(召回公告),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2年7月1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允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该批不合格绿豆糕、芝麻糕的主要行政责任应当由生产厂家黄石市锦江商贸有限公司锦江食品厂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予处罚。
综合上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2年7月29日作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四、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1.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进货查验记录等规定,履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