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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市锦江商贸有限公司锦江食品厂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2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黄石市锦江商贸有限公司锦江食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714649442U)生产经营的绿豆糕和芝麻糕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5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柳柳超市销售的生产厂家为黄石市锦江商贸有限公司锦江食品厂的绿豆糕和芝麻糕进行监督抽检,绿豆糕生产日期为2022-5-20、规格为250克/盒、保质期为20天,芝麻糕生产日期为2022-5-22、规格为190克/盒、保质期为20天。抽样单编号为(SC22420202486934328和SC22420202486934329)。经检验,绿豆糕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芝麻糕中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9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绿豆糕和芝麻糕产品。经调查,当事人生产该批次绿豆糕128盒,实际销售绿豆糕105盒,生产该批次芝麻糕102盒,实际销售芝麻糕73盒,货值共计为1617.00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项规定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以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之规定,2022年7月29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生产绿豆糕时过量添加苯甲酸钠或山梨酸钾;2.未考虑到绿豆糕原材料绿豆粉中含有一定量防腐剂;3.生产工具未及时清理干净;4.芝麻糕原材料芝麻中含有霉菌。
企业整改情况:采购食品原料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索取检测合格报告;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生产环境清洁干净。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