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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4540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3-09-04 09:18:56 失效日期2023-09-04 09: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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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佳佳惠黄石港区连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火培鱼干)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3年黄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工作中,佳佳惠黄石港区连锁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C47LGT7L)销售的1批次火培鱼干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9日,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当日购进的腊肉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6月12日,我局收到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HSSP20230582),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火培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指标:≤0.6 g/100g,实测值:0.82 g/100g)。

二、风险控制情况

6月13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5日采购该批不合格的火培鱼干9㎏,采购的价格是75.00元/㎏。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共销售该批不合格的火培鱼干4.32㎏,销售价格是91.60元/㎏。故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824.40元,违法所得为395.71元。

3、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2023年8月11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的火培鱼干4.68㎏;2.没收违法所得395.71元;3.罚款5000.00元;罚没款共计5395.71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储存不当。

企业整改情况:严格检查存货质量;改进干货制品储存措施。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