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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广告发布行为的合规指引
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为维护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广告市场秩序,保障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广告监管重点,从风险警示与合规指引两方面作出如下规范:
一、广告风险提示:十大禁止行为
1.严禁效果保证性承诺:不得发布“高考保分500+”“中考必上重点高中”等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保证的内容,禁止使用“100% 提分”“无效退款(未明确退款条件)”等模糊承诺。
2.严禁虚构信息与噱头营销:禁止发布“命题老师密训”“内部押题卷”“高考移民捷径”等虚构信息,不得以“真题泄露”“教育局内部资料”等噱头吸引流量,尤其禁止利用AI生成技术伪造“命题人访谈视频”“考试院文件截图” 等虚假内容。
3.严禁升学保证性承诺: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等作出“包录取”“100%上线”“锁定985/211院校”等保证性承诺。
4.严禁虚假推荐与绝对化用语:禁止利用“名校名师”“状元导师”等名义作虚假推荐,不得使用“全国最佳培训机构”“中考提分第一品牌”等绝对化用语。严禁使用AI虚拟人物伪造“名校教授”形象进行课程推荐”。
5.严禁虚构资质与背景:不得在广告中虚构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培训成绩等信息,禁止宣传“教育局内部合作”“命题人独家授课”等虚假背景。禁止通过AI合成技术伪造聊天记录、成绩单。
6.严禁校园场景变相广告:严禁在中学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物品上直接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含剧情演绎、场景植入等隐含推广意图的形式)。
7.严禁虚假案例与不良信息:不得虚构“考生家长好评”“提分案例”等内容,禁止发布含有低俗、暴力或封建迷信的不良信息。
8.严禁志愿填报误导性承诺:志愿填报指导广告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非官方指导 信息仅供参考”,禁止作出“100% 录取”“精准锁定院校”等误导性承诺。
9.严禁变相培训广告:不得以“高考学霸经验”“中考冲刺攻略”等名义(实质为培训课程推广)变相发布广告,禁止通过剧情演绎、伪造聊天记录等方式夸大效果。
10.严禁向未成年人推送诱导性广告:不得通过弹窗、私信、自动播放等方式向未成年人用户发送培训广告,禁止利用未成年人形象或者利用AI生成的未成年人形象作培训效果证明。
二、广告合规正面指引:十大规范行为
1.规范自媒体资质公示:通过抖音、微信、小红书等平台发布广告时,需在内容开头或评论区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链接直接跳转政府官网或平台备案页面。
2.规范师资信息真实性:涉及师资介绍的,需真实标注教师姓名、教师资格证编号及从业年限,确保信息可通过教育部门官网溯源。使用AI虚拟讲师的,需在画面显著位置标注“虚拟教学形象”,并公示研发主体资质。
3.规范广告标识技术标准:教育类推荐内容需在开头及结尾持续标注“广告”标识;直播、短视频中提及培训内容时,需在画面左上角持续显示“广告”字样。
4.规范提分案例隐私保护:展示“学员提分案例”需提供经学员授权的真实姓名(或匿名化信息)、培训记录及成绩证明(加盖学校/机构公章),禁止遮挡关键信息或虚构学员身份。
5.规范图文广告标题与标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的图文广告标题不得使用“最后1天!高考绝密押题曝光”、“内部文件流出!中考必考题型”等误导性表述,需在正文首行加粗标注“广告”。
6.规范志愿填报指导表述:涉及志愿填报指导的广告,必须在页面顶部和底部显著位置标注“非官方指导 信息仅供参考”,字体大小不小于正文主体字的80%,避免使用“保录”“必上”等诱导性词汇。
7.规范校园场景广告禁区:严禁在中小学教材、校服、校车等学习用品及校园内部场景中发布任何形式商业广告,确保教学环境纯净。
8.规范互动广告标识要求:通过评论区、私信等形式推送培训信息时,需与正文广告同等标注“广告”标识(如在信息开头加【广告】前缀),禁止以 “一对一咨询”名义发布违规内容。
9.规范直播短视频广告标识:直播、短视频广告中涉及培训内容的,需严格遵守“广告”标识持续显示要求,暂停或切换画面时标识不得消失,确保全程清晰可见。
10.规范未成年人广告保护:面向未成年人用户的平台(如青少年模式),不得推送任何培训广告;非面向未成年人的平台,需设置“未成年人广告过滤”功能,避免向18周岁以下用户推送培训类商业信息。
本指引重点强化户外、互联网及自媒体教育广告合规要求,各市场主体需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测执法力度,对违法广告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考试期间广告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