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4月2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BJ25420200482030321)和检验报告(№:222500556),称黄石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八角(购进日期:2025年1月16日,单价99.6元/kg)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黄石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品八角(购进日期:2025年1月16日,单价99.6元/kg,抽样数量:1.33kg)开展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BJ25420200482030321)。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黄石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在购进该八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供应商浔阳区丰源农副产品商贸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八角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以及《购销票据》。如实地说明了进货来源,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4日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供应商的选择不够严格。
企业整改情况:1、加强超市管理,凡是抽检不合格的供应商停止合作;2、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