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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港区街口旺旺优鲜超市(郑海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公告
在2025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工作中,黄石港区街口旺旺优鲜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DL71WW6X)销售的1批次龙眼和1批次新鲜牛蛙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6日,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当日购进的1批次龙眼和1批次新鲜牛蛙进行监督抽检。2025年4月17日,本局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的检验报告(№:222500703和№:222500706),分别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指标为≤0.05g/㎏,实测值为0.197g/㎏)和新鲜牛蛙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恩诺沙星标准指标≤100ug/㎏,实测值为223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4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同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当事人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16日从湖北华汇鲜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抽检批次龙眼1件,价格为180.00元/件,每件大概在10.5公斤。从武汉市洪山区王建国渔行采购新鲜牛蛙12.5公斤,价格为20.60元/公斤。龙眼的销售价格是15.16元/公斤。新鲜牛蛙的销售价格是25.60元/公斤。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龙眼和新鲜牛蛙的采购信息截图和上游供应商的资质材料等内容。截止到本局送达《检验报告》之时,当事人采购的这批次龙眼和新鲜牛蛙已全部销售。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货值金额为479.18元,违法所得为479.18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四)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以上案件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2.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经营户缺乏检验手段;2.食用农产品种植户或批发商自检制度不健全。
企业整改情况:严把食品的采购关,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