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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市食榴园食品厂(红豆粽)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本局针对黄石市食榴园食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0500370207)生产经营的红豆被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市华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受湖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黄石市食榴园食品厂生产的红豆粽(生产日期:2025-05-25)进行抽样检验(现场出示抽样单号:SBJ25420200484238797),2025年7月2日武汉市华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A2250318319114024C)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7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确认无误并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红豆粽,“糖精钠”及含“糖精钠”相关食品添加剂原材料。为查清案情,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1份;并依法收集了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对本次抽样程序、过程、封样状态及抽样内容、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均无异议。当事人提供了情况说明,说明了该批次红豆粽生产经营情况(做了五六百个,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该批次不合格(红豆粽)货值金额共900元)。
另查明,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至案件调查终结,因季节性食品当事人未召回相关产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00元,2.罚款1000元。罚没合计19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
1、对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理解不够透彻;
2、对食品添加剂主要成分、使用范围认识不清。
企业整改情况:
1、认真学习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食品添加剂使用前深度研究使用范围及限量;
3、加强培训与学习。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