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保健品、酒类广告发布行为的提醒告知书
各保健品、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保健品、酒类广告发布行为,防范虚假违法广告风险,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广告发布基本准则
(一)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客观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严禁虚构用户反馈、杜撰功效案例等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广告需如实标注产品成分、功效依据、批准文号等核心信息,不得隐瞒产品局限性或潜在不适反应。
(二)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利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不得涉及“特供”“专供”等违规标识。保健品广告严禁使用“根治”“痊愈”“特效药”等与药品混淆的绝对化功效表述。
(三)坚决杜绝含有淫秽、色情、低俗媚俗等不良内容,不得使用英雄烈士姓名、肖像,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歧视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保健品广告不得通过暗示“增强性功能”“永葆青春”等低俗化表述吸引消费者。
二、严守酒类、保健品广告红线
(一)酒类广告重点规范
1、不得将酒类产品与女性特殊生理阶段,或中老年人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疾病状态强绑定;严禁设计“降压养生款”“心脑血管养护酒”等针对性营销内容。
2、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具有安全风险的活动。
3、严禁明示或暗示饮酒具有“缓解病痛”“治疗疾病”“消除焦虑”“增加体力”等除上述提及外的其他违规功效,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4、对保健酒类产品,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抗疲劳、免疫调节”等法定功效范围宣传,不得超出批准范围宣称 “补气血”“改善体质”“辅助降压”等衍生功效;应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清晰区分保健功能与医疗作用,明确标注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如妊娠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高血压患者等)。
5、禁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或场所发布酒类广告,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任何形式的酒类广告内容。
(二)保健品广告重点规范
1、不得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发布夸大功效的保健品广告,严禁使用“根治高血压”“治愈糖尿病”“替代降压药”等虚假宣传,不得通过“专家坐诊”“患者现身说法”等形式杜撰疗效案例。
2、不得将保健品与婴幼儿、青少年生长发育强绑定,严禁宣传“增高益智”“促进性成熟”等超出批准范围的功效,不得在校园周边、儿童频道等面向未成年人的场景发布保健品广告,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购买保健品。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规管理
1、保健品、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广告宣传内部审查机制,对广告文案、推广内容、产品包装标注等进行全流程合规审核。其中,保健品企业需重点核查功效宣称、成分说明、适宜人群标注等内容,酒类企业需重点排查面向特定群体的宣传物料及经销商、合作博主的推广话术,严禁超范围营销,形成自查台账留存备查。
2、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严格履行查验义务,核对保健品、酒类产品相关资质、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对涉及医疗功效、特殊群体定向营销等违规内容严格把关,拒绝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违法违规广告。对保健品广告,需额外核查功效批准文件与宣传内容的一致性,对无合法审批手续的保健品广告坚决不予承接。
3、相关网络平台需强化内容监测,对“饮酒治病”“保健品替代药物”“饮酒降压”等违规内容设置审核红线,建立保健品、酒类违规广告快速处置机制。对已发布的违规营销话题、误导性宣传视频及时下架,对违规账号采取限流、禁播等措施;同时完善广告发布审核规则,明确保健品、酒类广告发布标准,从源头防范违规内容传播。
请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保健品、酒类广告活动,共同维护黄石市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15热线、网络投诉平台等渠道,对违法违规的保健品、酒类广告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携手共建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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