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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果皇果后水果外滩首府店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冶市果皇果后水果外滩首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81MA7MCQ567F,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大冶市果皇果后水果外滩首府店金标龙眼(购进日期20250809,样品数量2.508kg,检测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等3项)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0281484244375”,经检验,金标龙眼所检项目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9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A2250604683101014C),规定时间内,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调查,当事人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本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4 目的规定,但是,鉴于当事人符合免于处罚情形,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采购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采购验收管理。截至目前,该单位已整改。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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