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发布的提醒告知书
各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广告发布者、经营者及直播电商相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发布行为,净化考试培训市场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互联网(含直播电商)广告行为
(一)严禁发布虚假误导性广告。不得虚构培训资质、师资力量,严禁伪造“命题专家授课”“考官辅导”“官方合作”等虚假信息,不得明示、暗示与公务员考试机构、命题人员、工作人员存在关联;不得借考试相关主题开展不当商业宣传、制造考试焦虑,严禁发布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二)严禁对培训效果作保证性承诺。不得使用“保过”“必过”“包上岸”“零风险”“通过率100%”等绝对化、保证性表述,不得虚构学员“上岸”案例、篡改考试通过率数据;不得通过“刷单”制造虚假销量、以“好评返现”诱导虚假评价,不得隐瞒培训费用、课程内容、服务期限等关键信息;严禁以“低价体验”“免费听课”为噱头,诱导考生报名后实施强制消费、变相涨价等行为。
(三)规范广告发布形式与标识。互联网广告须具备可识别性,确保消费者能清晰辨明广告属性,不得伪装成“备考指导”“经验分享”等非广告形式,隐瞒商业推广属性;直播过程中发布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字样,直播间运营者设置的账号名称、头像、简介及直播间标题、封面等内容,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以弹窗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需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不得违规弹窗干扰考生备考。
(四)压实平台审核监管主体责任。互联网及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需严格履行审核监管义务,建立健全事前合规审核、内容动态监测、违法广告快速处置机制,对平台内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及时采取删除、屏蔽、下架、暂停直播等处置措施。
二、规范户外广告发布行为
(一)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户外广告内容需真实、合规,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使用“保过”“必过”等绝对化用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及形象,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宣扬“上岸彩礼多要”等扭曲就业价值观的内容,坚决杜绝低俗营销行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二)严格履行广告审核义务。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需认真核验培训机构资质及广告内容合规性,不得为无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发布户外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违法违规户外广告;严禁采取“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方式误导受众,广告内容需清晰、规范,不得出现字迹模糊、破损、褪色等情况,确保广告内容可识别、无误导,核心宣传内容与补充说明内容保持一致。
三、规范传统媒介广告发布行为
(一)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可信。不得虚构培训资质、师资力量,不得使用“保过”“必过”“包上岸”等绝对化、保证性表述,不得明示、暗示与公务员考试机构、命题人员存在关联;不得虚构学员“上岸”案例、篡改考试通过率数据,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制造考试焦虑、传递不良导向,不得宣扬扭曲就业价值观。
(二)规范广告发布形式与标识。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介发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需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与新闻报道、节目内容、报刊文章等非广告信息明确区分;不得以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知识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不得隐瞒商业推广属性。
四、规范AI广告相关行为
各相关主体在使用AI技术制作、发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AI技术编造、传播虚假培训信息,不得伪造师资形象、学员“上岸”案例等内容;AI生成的广告内容需明确标注“AI生成”字样,不得隐瞒内容生成方式误导考生;不得借助AI技术规避广告监管要求,AI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违规广告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各相关主体要强化行业自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任何违法违规的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广大考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广告甄别能力,警惕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陷阱,理性选择培训服务,切勿轻信“保过”“内部渠道”“AI精准提分”等虚假承诺;如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线索,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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