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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8935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6-04-01 15:45:46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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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清明期间殡葬行业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6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葬行业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各殡葬领域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殡葬领域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殡葬管理条例》《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加强价格自律。

二、殡葬领域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等形式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销售殡葬用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名称、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提供殡葬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规则等信息;提供殡葬用品和服务套餐的,应当标示套餐名称、内容、价格、计价规则等信息。

三、殡葬领域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诱骗群众购买殡葬用品或服务。不得以低价诱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以增加服务项目等为名加收费用、高价结算,或减少约定服务内容、降低服务等级。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殡葬用品和服务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收费公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策,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严禁超标准、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六、殡葬中介代办由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单独标示,明码标价内容应当与殡葬服务机构一致,并提供殡葬服务机构原始收费凭证,不得在殡葬服务机构收取的费用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将其自身提供的服务项目与代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混淆或打包标示。提供的服务项目因服务时间、地点等因素实行差异化收费的,应当标明计价规则。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市各殡葬领域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