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依职权注销食品行政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行政许可异常数据清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一)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四)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经营许可被注销的,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之规定,我局决定:
注销38713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行政许可(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自注销之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
1.拟注销食品生产相关主体《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名单
2.拟注销食品销售相关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3.拟注销餐饮服务相关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名单
联系方式:
1.食品生产主体联系黄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0714-6306957;
2.食品销售主体联系黄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销售科0714-6216229;
3.餐饮服务主体联系黄石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0714-6215806。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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