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份户外广告监测报告
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平台共监测黄石市各类户外广告346条、611条次。数据统计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全市涉嫌违法的户外广告共6条、19条次,条数违法率为1.73%、条次违法率为3.11%。仅下陆区有涉嫌违法广告,其条数违法率、条次违法率分别为2.08%、3.74%。
二、各类别商品(服务)涉嫌违法广告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各类别商品(服务)涉嫌违法广告中:药品类、房地产类、医疗服务类户外广告条数违法率较高,分别为50%、25%、18.75%;药品类、房地产类、医疗服务类户外广告条次违法率较高,分别为75%、50%、10.81%。
三、公益广告监测情况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共监测全市公益广告184条、310条次,占监测总数的53.18%、50.74%。
四、主要违法表现
平台监测数据显示,涉嫌违法广告的主要表现为:
(一)房地产类广告: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没有载明开发企业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没有载明该机构名称(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没有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二)药品类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药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医疗服务类广告: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超过一年有效期后,未经审查仍继续发布医疗广告的。
针对监测出的广告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综合执法支队处置,限期整改完成。对违法严重的市场主体,从严从快处置。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监管,加大违法处置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户外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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