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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48524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26-08-19 17:10:29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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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公告(2026081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石港区刘鑫鑫汤粉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BQRFU93R)销售的1批次油条被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8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外卖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的抽样人员对当事人当日销售的“油条”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SBJ26420200482030714。经检验,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00 mg/kg,实测值:194 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6月9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编号:222600863)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BJ26420200482030714)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

现场查出当事人店内1名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8日,该健康证已超过有效期1天,当事人称自己尚未办理新的健康证。

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油条的基数为25份,进价为1.40元/份,售价为2.00元/份。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被抽检批次油条已售罄,因此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为50.00元,违法所得为15.0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了召回工作。因油条为即食类食品,不易长期保存,所以没有油条被召回。

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涉案食品时,保存了微信付款记录并索取了供货者的资质文件。当事人的供货者为黄石港区刘秋花早点,经营者为刘秋花,经营地址为黄石港区纺织社区纺织2路。

7月23日上午,执法人员根据上述溯源线索对黄石港区刘秋花早点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未见含铝食品添加剂。刘秋花承认当事人的油条在其店铺购入,但不清楚为何油条不合格。本局对黄石港区刘秋花早点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油条)的违法行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黄市监当罚〔2026〕149号),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油条)及安排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第(七)项之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经研究,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

1、对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理解不够透彻;

2、食品生产工艺和原料配方需要改进。

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学习;

2、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定期索取油条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及供货者资质。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9日